兩公約國內法化 10日起施行

【新唐人2009年12月9日訊】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9日偕同五院院長,出席「反貪倡廉暨兩公約施行法典禮」時強調,中華民國雖然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但為展現人權與國際接軌的決心,將兩項公約國內法化,並在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正式施行。

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在今年5月14簽署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公約的施行法將在12月10號正式施行。

馬英九出席「反貪倡廉暨兩公約施行法典禮」時表示,國際公約簽署後,須要送到聯合國秘書處存放3個月後才生效。但中華民國並非聯合國會員國,因此要將兩公約施行法,轉為國內法。

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法務部也知道我們送去聯合國是不可能被接受的,但不影響兩公約在國內實施,用甚麼方法,就是另外訂一個施行法,把這兩個國際公約國內法化。」

馬英九隨後接受各部會提出違反兩公約精神的法令與行政措施檢討報告,馬英九強調藉由兩項公約的國內法化,代表台灣願意參與國際社會與承擔國際義務的精神和決心。

新唐人亞太電視陳進交、劉姿吟台灣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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