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2月4日訊】據明慧通訊員遼寧報導,2009年11月27日上午九點,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對律師王永航第二次非法開庭,從開庭到結束不到半個小時,中共法庭即非法宣判王永航七年徒刑,罪名是「利用××破壞法律實施」。
九點前,旁聽者入席,法庭現場有許多不明身份拿攝像機、照相機的人,對兩位來自北京的辯護律師拍照。王永航律師的妻子於曉艷與他的表姐參與旁聽。於曉艷自入庭後,便有兩女警架住其左右胳膊。王永航律師進門後,於曉艷衝破阻攔,來到王永航跟前察看他被打傷的腿,王律師的腿依然紅腫,沒有痊癒。
正式開庭時,法官要求全體人員起立,王永航律師沒有站起,法官要求王律師起立,王律師沒有站起,妻子於曉艷大聲說道:「他的腿被迫害成這樣,能站起來嗎?」王永航律師始終坐著。
偽法庭聲稱,抄家時,王永航律師的電腦裡有國際來往信件,家裏有法輪大法真相光盤,以此作為證據,對王律師判刑7年。庭審結束時,於曉艷再次擺脫女警的看守,衝到王律師的面前,將一份委託律師上訴書遞給王律師簽字,王律師快速簽名,爭取了十天的上訴期。
王永航律師拖著腿走路,傷處已經有些萎縮,但精神狀態還同以前一樣好。庭審結束他走到法院正門的轉門時,他手扶門框,對檢察院的人說:「你們在違背著良心說話。」走出門外後,王律師喊到:「共產黨是地地道道的邪教,法輪大法是正法。」
離開法院後,王永航律師的妻子於曉艷及兩位辯護律師始終被非法跟蹤。
王永航,三十六歲,遼寧乾均律師事務所律師,2007年起多次為法輪功修煉者提供法律援助。2008年5月因其妻子法輪功修煉者於曉艷被上海警方非法關押一事,發表致胡、溫的公開信,指出以刑罰手段對待法輪功信仰者的違法性,要求當局立即改正自1999年來的錯誤判決,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信仰者。
王律師並在《昔日鑄大錯,如今宜速清遺禍》中針對中共當局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罪」施加於法輪功信仰者的致命錯誤,致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公開信的方式進行呼籲,期望司法權力者能夠顧及最起碼的法律尊嚴。
其後,他所在的律師所迫於壓力解除了與他的聘用關係,他的律師證亦被中共司法當局扣押至今。
2009 年6月16日,王永航律師為法輪功修煉者叢日旭作無罪辯護,再次觸怒中共。2009年7月4日,王永航律師被闖入家中的警察帶走,據知情人反映此次非法抓捕行動是周永康親自下令,之前已對王永航律師進行過跟蹤、拍照。同時帶走的還有王永航的妻子。當時王年近八十歲的母親也遭到粗暴執法、恐嚇與驚嚇。
之後王永航被毆打致腿骨骨折,因治療拖延,造成骨折錯位,局部皮膚出現破損伴感染,傷口處嚴重感染,傷勢惡化。後8月10日被送到中心醫院手術,國安警察在醫院嚴密監視他,妻子要求探視被拒,處境非常惡劣。
目前王永航是又一位因在法輪功問題上因言獲罪、因正義被入獄的大陸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