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男子狀告伊朗政府

【新唐人2009年12月3日訊】一名加拿大男子今天在魁北克省將伊朗政府告上法庭,要求伊朗政府為其母之死承擔法律責任,並作出1千7百萬的賠償。

原告人名叫斯蒂文卡則米。他的母親扎拉卡則米生前是一位攝影記者。2003年,54歲的扎拉卡則米在伊朗首都德黑蘭監獄前為被拘留者家屬拍照時,被捕入獄。入獄後不到一個月,扎拉卡則米就死在了獄中。

伊朗官方聲稱,扎拉卡則米死於中風。但是有報告顯示,扎拉卡則米在死前遭到了折磨和毒打。

原告:“我母親的遭遇每天都在伊朗發生著。(為母親討還公道)我責任重大。”

伊朗宣稱其受加拿大國家豁免權法案保護,因此原告不能在加拿大的領土上起訴伊朗。但是,原告律師表示,豁免權法案與加拿大其他法律衝突,允許豁免權將違反加拿大人權和自由憲章。

前加拿大司法部長考特勒正在積極推動一項聯邦立法,以使一些罪大惡極的行為不在豁免只列。考特勒:“(新立法的目的是)使那些國際反人類罪的受害人能夠獲得民事賠償。”

目前,法官已經承認伊朗沒有法治,並將此作為證據接受。

法庭將用一個月的時間審理此案。對於斯蒂文卡則米來說,能夠在加拿大的法庭上為母親鳴不平,已經算得上是一種勝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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