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2月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方媛採訪報道)山西臨汾家庭教會5位領袖被判3到7年徒刑後的第5天,又有5位骨幹被處以勞教,其中3人確定處以2年勞教,當局對其他教友的監控仍在進行。
據設在美國德州的對華援助協會星期三說,繼上月25號臨汾5位家庭教會領袖被重判3到7年後,上月30號,又有李雙平、楊紅珍、楊才珍3人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被處以2年勞教,勞教期從10月11號起。當地公安局的警察只讓其家屬簽字,以通知書給了本人為名,不給家屬勞教通知書。據悉,楊才珍目前身體虛弱,牙被打掉一顆。對華援助協會說,相信是在審訊期間被毆打的。另外高福琴和趙愛國兩人仍被關押,可能也已被勞教,情況還在進一步確認中。
星期三下午,本台記者打電話給臨汾當地的一位知情者,他對本台證實了這一消息。他說:「現在確切知道有3個,都是兩年勞教,有沒有罰款我們不知道。教堂現在還是公安把守著。一個是正常禮拜不能做了,再一個是今年聖誕節也搞不成了,去年很隆重的過了13天聖誕節。」
據瞭解,當局對臨汾教會的其他骨幹仍嚴密監控,阻止他們與外界聯繫,甚至阻止家屬跟律師接觸,以使得被判刑的教會領袖不能成功上訴。
被判7年徒刑的楊榮麗的哥哥說:「上月25號開的庭。開庭的當天晚上,兩個公安就跟著我小妹妹回家進行24小時監控。監控的目的人家雖然沒有明說,但意思很明確,就是如果要是再參與上訴,或者再跟律師接洽了,他們可以隨便找個理由把你勞教或者判刑。」
在25號開庭當日,楊榮麗在庭上提出上訴,其家人也已經委託了律師。楊榮麗的哥哥表示,無論如何,即使知道最後結果會被駁回也要一級級的上訴,直到上訴到最高法院,因為法院枉法裁判。在開庭前夕,警察阻止其小妹妹蒐集證明其無罪的有力證據。楊榮麗的哥哥說:「楊榮麗手裡有好多直接證據完全能夠推翻他們。就在我小妹妹和一個弟兄去取比較要緊的證據時,她走了一、二十分鐘,兩個公安就把她扣住了,帶她回家監視起來了。第二天開庭的時候才允許她去旁聽。這是典型的不按法律程序走,不講理。」
25號被判4年徒刑的張花梅的北京律師張凱對本台表示,他準備面見他當事人,以確定是否上訴,因為上訴在判刑後的10天內必須提出。
張凱認為,臨汾教會案件反應了當局打壓家庭教會的決心。他說:「這個案子的背後實際就是宗教迫害,從法理上至少涉及到宗教信仰自由的問題。信徒的場所被非法暴力推平,還涉及到表達自由。當發生這樣事情的時候,他們自然的會表達憤怒,表達情緒,那麼他們表達的方式也是和平,理性的方式,即在路旁去禱告。我覺得這種方式是應該被寬容和理解的。我們的法律應該是保障人性的善和良心,如果這些人悄悄的離開,這不符合人性,那才是不健康的,那才讓我們感到恐懼。」
今年9月13日,當局對臨汾屬下的浮山教會衝擊,不僅十幾人被打傷,還有信徒被抓。臨汾教會成員與當局理論要求釋放信徒、賠償損失,當局因此抓捕了臨汾教會上述至少10名骨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