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2月1日訊】因發放「神韻演出」光盤,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遭中共當局抓捕抄家的雲南省林業職業技術學院教師董志昆與耿淑華,目前已在家屬並不知情的情況下,分別被判以三年和一年半徒刑。董志昆已被送往雲南省第一監獄,耿淑華關在盤龍區第一看守所。
董志昆是名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五年開始煉法輪功,他歎服法輪大法中講述的做人道理。並開始遵循「真、善、忍」為人處事。在工作上,他做到勤勤懇懇、任勞任怨,不計個人得失,不爭名求利,領導分配的工作不挑不揀,認真完成各項教學任務;教學效果也得到學生好評,曾獲「講師團先進成員、先進教師、優秀班主任」等榮譽獎,多次獲「優秀教學獎」。
修煉法輪功後,董志昆原本不太健康的身體也得到了康復。以前他因胃病、失眠、乏力,有時候一天上兩節課都難以支持下來。
一九九九年法輪功遭打壓後,董志昆遭到了關押、工資降級、取消上課資格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六日,董志昆在一位朋友家,突然闖進幾個便衣將他帶走,以「擾亂社會治安「為名非法拘留十五天。拘留釋放後,學校對董志昆作出了記過並降兩級工資的處罰。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學校四位領導找他談話,說是省教委來了文件,不允許他講課了。他的學生們當時就寫了聯名書交給了校領導,表達了他們希望董志昆繼續當班主任的願望。
每逢「敏感日」他都被找去「談話」、筆錄口供;節假日被要求匯報情況與去處,並且不允許自由外出。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中午,董志昆與同校的耿淑華(法輪功學員)在昆明市盤龍區金殿風景區背後的雙龍鄉發放「神韻晚會」光碟,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抓到雙龍派出所。三月一日半夜一點鐘被抄家,後兩人被關押在昆明市盤龍區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董志昆家屬才收到「逮捕證」。董志昆的妻子和耿淑華的姐姐均於次日向盤龍區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後家屬遭到昆明市盤龍區國保大隊的傳喚,國保大隊人員質問二人的起訴狀是誰發到「明慧網」上去的。
從兩人被抓後,當局一直不許家人接見。十月二十日,家屬前往昆明市盤龍分局國保大隊詢問,才得知董志昆兩人已在九月被昆明市中級法院秘密判刑。因兩人均不服判決已提出上訴,上訴時間為三個月,三個月終審判決後,家屬才能見到本人。
據悉,到目前為止,家屬都沒拿到兩人的判決書,只拿到一個通知家屬的判決執行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