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1月30日訊】西班牙國家法庭近日裁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等5名迫害法輪功的元兇,震撼中共黨內和國際社會,中共官方至今沒有回應,而在海內外接連引發強烈反響,國際人權組織紛紛呼籲其他國家跟進,已得到加拿大國會響應。
西班牙國家法庭受理的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的訴訟案,目前法律程序進入審訊階段,莫雷諾大法官對涉案5名被告發出傳訊審問。
11月27號,西班牙外交部亞洲司媒體發言人瑪麗亞.薩爾瑟德表示:西班牙政府外交部對此司法起訴案沒有任何意見,因為這涉及到司法體系權限,而西班牙作為民主的三權分立國家,政府行政體系對司法體系的裁決不會做出任何干涉。
同日,加拿大國會提出新法案:允許在國外遭受酷刑的加拿大人,在加拿大民事訴訟法庭起訴外國政府及官員反人類罪或群體滅絕罪。目前該法案已獲得所有黨派關鍵人物的支持。
流亡澳洲的著名法學家袁紅冰教授說:「法輪功學員多年來為了爭取自己信仰的自由,為了替國內那些被中共暴政實施了各種各樣的反人類罪行的學員伸張正義,進行了一系列司法起訴活動,那麼這些活動呢,現在看來是越來越得到人類社會的普遍認同。」
至今為止,有25名以上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在30多個國家的法庭被起訴立案,其中包括現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現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前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前610頭子李嵐清、現610頭子劉京、前教育部長陳至立等人。遼寧省副省長夏德仁及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趙志飛,也已經在美國被判有罪;中共駐加拿大前副總領事潘新春被判有罪後潛逃回國。
對於西班牙法庭受理的法輪功訴訟案進入審訊階段,袁紅冰教授說:「他是一個重大的司法的正義的勝利,他所產生的法律的強制力,將會極大的震撼那些犯下反人類罪的中共官員,就是說它們再也不可能躲在所謂專制國家主權後面,來為所欲為屠殺自己人民。
西班牙媒體、美國之音、華盛頓郵報、法國國際廣播電臺、澳洲媒體、馬來西亞中文媒體等等紛紛報導:江澤民等5名被告在4至6週的抗辯期內若無異議,法庭將發出國際逮捕令。被告若進入任何一個與西班牙簽訂引渡條款的國家,西班牙可依法將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國內。
香港多位議員對此表示支持,支聯會主席司徒華說:「我相信江澤民和其他的中共政府官員是一定不會出庭作證,或者是答辯的。因為他們不敢面對世界的輿論,這個證明他們膽怯、理虧。」
司徒華表示:這對其他國家是否重視人權也是一個考驗。「因為人權是無國界的,中國的人受到迫害,他們都有責任出聲。」
袁紅冰教授說:「進入21世紀以來,在人類社會發生了很多的人權災難,而中共暴政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性的這種大屠殺、大迫害,是當代人類最嚴重的人權災難之一。那麼這樣的一個人權災難,應該說它深深地震撼了人類的良知。」
中國過渡政府總統伍凡表示:訴江案代表著人類正義與共產邪惡軸心交戰的焦點,案件的進展標誌著江澤民及其死黨的死期臨近。西班牙法庭走在西方世界的最前面。
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亞洲分團副團長邱晃泉律師說:「西班牙這個案子可以喚醒國際社會,面對中共迫害法輪功、迫害維權律師和迫害其他很多中國人民,不可能有正常往來。應該讓這些人引渡到西班牙接受審判。」
西班牙大赦國際司法部門負責人阿里斯•莫勒諾指出:近年來西班牙司法一直致力於追查國際重大刑事案,是國際司法界的榜樣,同時震懾了反人類罪行的發生,這是很好的現象。
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廖福特說:「刑事法院規約裡面提到,殘害人道罪、殘害人群罪、種族滅絕、戰爭罪、破壞和平罪等等,可以建構一個『普遍管轄權』,它實質的內涵是說,無論這些罪行是發生在哪一國,其他國家都可以去受理以及追訴。當對岸中國發生人權迫害的時候,我們應該要挺身而出,去追訴這些人權迫害者。」
新唐人記者李元翰、周天採訪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