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1月29日訊】四川成都金華村47歲的村民唐福珍,日前,為阻止地方當局的強拆,在自家樓頂自焚。她的6個家人被公安打傷之後拘留。唐福珍到北京上訪的丈夫胡昌明也在4天後被警方逮捕。
據知情者和現場目擊者介紹,唐福珍當時被燒的面目全非,屬於三度燒傷和吸入式燒傷,已做了氣管切開術,在成都軍區總醫院燒傷科重症監護室,尚未脫離生命危險。地方當局把她定性為暴力抗法。
知情者劉先生錄音:「女主人她的家屬現抓了5個拘留,6個人被監視居住,因這6人都被打傷,在醫院裏,她老公沒在現場都被抓,還有一個被打的女孩不知下落。」
這個月13號,唐福珍站在自家三層樓頂閣樓的天臺上,要求底下的300多拆遷人員停止強拆,官員能和她坐下來商量,否則她將自焚。當局已備妥消防車和救護車,指揮人員命令她不要跟當局作對,於是,她不斷往身上澆汽油。
強拆人員衝入樓內,三層樓頂平臺冒出濃煙和火光並傳出鞭炮的爆破聲,伴隨著打砸聲和婦女小孩的哭叫聲。之後,有人爬上閣樓,唐福珍被迫點火自焚。整個過程1個多小時,之後樓房被夷為平地。
胡昌明和唐福珍夫婦的房子在1996年修建,面積約4000平方米,並不屬城市規劃區內,有合法的用地手續和產權證。2007年,地方當局以 “重大工程”修金新路為由,以市價三分之一的補償款,要求胡昌明一家搬遷。
新唐人記者 林美琪 特約記者 古清兒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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