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拐賣兒童案件引關注 二主犯被處決

【新唐人2009年11月29日訊】近年來中國拐賣兒童案件層出不窮,引起民眾的恐慌,也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星期四有兩名拐賣兒童團夥主犯分別在河北的邢台和邯鄲被處決。一些失蹤兒童家長認為,如果不能杜絕買方市場,拐賣兒童犯罪難以有長期效果。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在中國,近年來拐賣兒童案件愈演愈烈,不但引起民眾的恐慌,也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關注。法庭因此對拐賣兒童犯罪從重量刑,日前被處決的兩名拐賣兒童主犯分別是河南籍的蘇賓得和四川籍的胡明華。《石家莊日報》報道說,兩人都是拐賣兒童團夥的主犯,有多次前科。蘇賓得曾多次在路邊搶奪兒童販賣,總共搶走7名兒童。而胡明華團夥共拐賣兒童13人,目前仍有許多被賣兒童下落不明。

報道說,在深圳工作的彭高峰年僅3歲的兒子丟失,他拍賣家產懸賞尋子,後來幸運地找回了失蹤幾個月的孩子。彭先生對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表示,對個別罪犯執行死刑,無法解決中國拐賣兒童日趨嚴重的問題:

「我們國家拐賣兒童非常嚴重。現在是拐賣、產銷是一條龍的,成了一個產業化了。抓一個、二個不解我心頭之恨,起不到什麼質的作用。每年要抓多少毒販子,毒品還不照這樣?它有巨大的利益驅使。每年都會有人販子被槍決,但是起不到什麼實質的作用。」

廣西的律師楊在新介紹說,按照中國的刑法條文,凡是拐賣超過三名兒童的罪犯,就可被判處死刑。他表示,鑑於拐賣兒童在中國日益嚴重,他贊成採取更嚴厲的措施予以打擊。

據了解,一些研究人員稱,中國每天失蹤的兒童大約有一百九十多人,超過英國每年失蹤兒童數量的一倍。近年來,兒童失蹤問題在中國已經成為公眾最關注的話題,由於政府措施不利,中國也出現了許多民間志願團體協助家長尋找失蹤兒童。

深圳的彭高峰認為,要遏制拐賣兒童必須要解決購買兒童的問題:

「在巨大利益驅使下,就有人鋌而走險去犯罪。因為中國兒童市場來呢,一個男孩可以賣到3、4萬塊,這麼高的利益空間的話,那肯定有人拿命去奪。第二、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話,還是要嚴懲買家吧。這個治標是不行的,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的話,必須要從源頭抓起。」

楊律師介紹說,中國法律雖然規定了購買兒童為非法行為,但通常並不追究購買兒童者的法律責任。他分析說,現在中國的社會問題很多,拐賣兒童只是社會矛盾日益激化的表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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