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會推出新法案 允訴外國官員群體滅絕

【新唐人2009年11月27日訊】11月27日(週四),加拿大國會提出新法案。該法案允許在國外遭受酷刑的加拿大人在加拿大民事法庭起訴外國政府及官員反人類或群體滅絕罪,以填補加拿大法律在這方面的空白。

以往在加拿大起訴他國政府和官員往往無法成功,因為加拿大法庭規定,在國家豁免權(State Immunity Act)規定下,人們無法起訴他國政府。

大紀元記者梁耀報導,新法案的目的,是為更多地受害者提供司法公正,而不需要通過刑事司法系統。目前該法案獲得所有黨派的關鍵人物的支持。

這項法案的非官方的議員法案是由加拿大前任司法部長、蒙特利爾選區資深國會議員歐文 ‧考特勒(Irwin Cotler)首先提交。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我們的現行的法律將酷刑、戰爭罪定罪反人類和群體滅絕,這是人類社會已知的最嚴重的罪行。但加拿大(現有)法律不允許這些恐怖行為的受害者的獲得民事補償。」

按照現在的情況,加拿大人可以在違反合約等商業問題上,對外國政府提出起訴。 但對酷刑、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的加拿大受害者來說,沒有申訴的可能。考特勒說,「這(規定)是荒謬的,必須更正。」

他表示,因為國家豁免權的(相關)條款,當前加拿大的法律在袒護群體滅絕犯罪者,並強迫加拿大使用納稅人的錢保護這些罪犯。考特勒議員說:「現在是要糾正這個權利和補償倒置、 法律和道德倒置狀態的時候了。」

這位自由黨的人權和國際法的特別顧問稱,新的法律將在「國家豁免權」里創建一條規定免除豁免權,以允許外國官員和國家以反人類和群體滅絕罪,在加拿大民事訴訟法庭被起訴。同時,加拿大公民,包括加拿大難民,使受害者的都可以利用自己的資源起訴這些罪犯。他說,這能避免(因缺乏資源),政府不實施這樣的訴訟的問題。

保守黨國會議員, 對外事務和國際發展常務委員會國際人權小組委員會主席斯考特‧瑞德也表示支持。他在一份聲明中說:「這是對於處理最惡劣的人權侵犯有利的,實際的步驟。」

新民主黨外交事務批評家保羅‧杜爾(Paul Dewar)在週四的新聞發佈會上稱,「作為反人類犯罪,酷刑永遠是錯誤的。」他支持該法案,因為法案會保證酷刑和暴政受害者,能夠通過起訴外國官員和(其)駐外代理人在加拿大法庭尋求司法公正。

魁人黨國會議員弗朗塞‧拉郎第(Francine Lalonde)也是外交事務批評家,他也支持考特勒議員的提案。

該法律允許根據刑法懲治這類罪案。但是根據該條例,迄今為止,只有一個成功控告的案例。另外,這種情況下,只有政府可以提出(這類)訴訟。

上個月,42歲盧旺達男子達塞‧芒雅(Desire Munyaneza)因在1994年八十萬種圖西族人的死亡承擔部份責任,被法庭判處25年徒刑,沒有假釋。

11月初,雅戈‧芒格威爾(Jacques Mungwarere)因早前的同樣行為,被判群體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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