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震維權人士黃琦遭判刑三年

【新唐人2009年11月23日訊】四川維權人士黃琦的辯護律師莫少平星期一(11月23日)證實,黃琦被成都武侯區法院判刑三年。

莫少平透露,黃琦被控“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理由是他在維權網站上發表有關信訪政策的國家規定。

人權組織國際特赦星期一發表聲明,要求中共立即無條件釋放黃琦。美國眾議院本月初也通過議案,要求中共釋放黃琦和譚作人。

黃琦因為在四川地震後,幫助死亡學生的家長要求調查學校建築質量,於去年六月遭當局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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