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1月21日訊】2003年6月18日芷江西街道政法委書記賀德山指使警長毛國良,帶領兩名社保在小區門外將我強行拖上警車,送到街道信訪辦公室軟禁,到晚上八時才同意放我回家,並派一個人護送我,我滿懷憤怒決心到北京去控告,身邊的尾巴寸步不離地緊跟,我花了兩個多小時才將尾巴甩掉,在馬路邊的長椅上對付了一晚,一大早乘上長途汽車奔赴北京。
有朋友告訴我:“閘北區公安拍了大頭照,內部通緝你,你要注意安全,先避一避風頭。”我克制住有家不能回的悲痛心情,在外地暫時躲避到月底。當我進入北京時,發覺上海市駐京辦夥同北京警方在瘋狂地抓捕訪民,我再次離開北京,暫避於津郊。7月1日回到北京時,兩辦外擠滿了訪民和截訪人,我在接待上海訪民窗口登記後,準備到中紀委,途中遇到大批上海訪民要到公安7處申請遊行。訪民遇到上訪隊伍如同滴水遇到溪流,自然融合在一起。
7月6日,11名志同道合的訪民到中南海向共產黨中央遞交控訴材料,被帶到府右街派出所,交給駐京辦。在北京警方的協助押送下,來到接濟站。由於市信訪辦當天截訪的現場負責人203(代號)言而無信導致對抗,11人全部進行絕食。
7月9日體質較弱的黃XX,脫水休克,躲在幕後的市信訪辦副主任張世民被迫現身,答應將黃送醫院診療,但不許訪民陪同。我們不同意將昏厥的無自我保護意識的黃XX,單獨交給毫無信譽的信訪辦,必須有人(訪民)陪同。張世民指揮司機強行開車,我只得站在車前進行阻止,張世民指著我大聲說:“回上海就捉脫儂!”連講三遍,我堅持不讓,最後張世民同意由奚XX陪同,矛盾表面得到緩和。
7月10日下午1時許,我在接濟站床上午睡,芷江西警所警長冒士林,街道信訪辦主任孫秉乾等8人,在閘北區公安局穩定科李科長的帶領下,衝進房間將只穿著短褲的我反拗手臂帶上手銬。雖然經過其餘同伴的盡力拼搶,仍被他們抬進預先停在廣場上的警車內,我被他們頭臉朝下地橫放在地上,根本不知道開到甚麼地方。車停下,我被抬進牢籠式地下室,扔在地板上。我爬起來,乘他們不備,猛向牆上撞去,被反彈出來後,摔倒在地板上,我掙紮著爬起又撞向牆壁,又彈出倒在地板上,原來牆壁是用撞不死人的材料製作的。
冒士林與孫秉乾在閒聊家中的女兒如何聰明可愛,被反銬著手銬怒火中燒的我,脫口詛咒他的女兒不得好死,活不過20歲,全家男盜女娼。冒士林火冒三丈說“你要罵罵我,不要罵我女兒!”
笑話!你們可以侵犯人權對我人身傷害,我不可以詛咒你們?你們一天不給我說法,我一天不停止詛咒!
李科長假惺惺地對我講:“手銬銬著難過不?只要你不吵不鬧,一路配合回去,我就給你開銬。”我知道與豺狼無理可講,但不可能服軟哀求,旁邊有一人打園場說:“他不可能表態的,先給他開銬,再鬧再銬。”
第二天上午(7月11日)我被帶到閘北區公安局特訊室,4月28日在閘北區看守所被非法審訊的情形再次出現,48小時內組織了多次的輪番審訊,其中多次採取肢體語言,審訊人員既不報姓名,又不佩帶標誌,連警服都不穿,面對他們的非法審訊,我當然是沉默以待。
7月13日上午,我被轉移到英麗大酒店軟禁至23日,政府一方面暗中做我的材料,一方面假惺惺地以化解為名穩住我。每天有2名警察四名保安陪吃、陪住、陪玩。7月18日閘北區政府秘書長帶領三名幹部來到英麗大酒店,問我有甚麼要求,我再次重復申訴了上訪的四點訴求,並提出由於政府對我的子女施加壓力,導致家庭暴力。2003年1月10日我被迫離家出走,流浪社會至今,為上訪欠下了4400元債務,希望政府能一併解決,秘書長極其莊重地對我說:“這次政府一定幫你把問題解決讓你滿意!”並親切地伸出手與我握別,其餘的幹部也熱情地與我一一握手道別,內中有一位大高個子的幹部特意留下來,表態說是受區政府委託告訴我,為了表示政府的誠意,同意先將我的欠債還掉,讓我安心地等待。當天的情形真讓人感動。我期待著上訪的問題能解決,從此可以安居樂業了。
我太天真了,被政府玩弄於股掌之中而混然不知!區政府如噬人的鱷魚,已經張開血盆大口,我卻被幾滴表面同情的鱷魚淚所矇蔽,痴心妄想地做著化解夢。7月23日閘北公安局長徐達芳來到酒店找我“談話”。見面第一句話:“大名鼎鼎的杜陽明,我們終於見面了!”
我一個小草民,見面就用大名鼎鼎的話諷刺,我當然毫不客氣地回敬:“如雷貫耳的徐達芳,今天找我有甚麼事?”徐問:“你知道我們為甚麼找你?”
我答:“不知道。”
徐說:“你必須交代上訪中的違法過激行為!”
我答:“我的一切行為都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範疇內,從不做違法事情,只要你們給我解決了上訪問題,我就不會再上訪。”
徐說:“我只管抓人,不管解決問題。”
我答:“既然你們如此不講理,那就隨你們怎麼辦!”
徐終止了談話,叫人將我帶回房間。剛坐下不久,區政府的大高個幹部出現,對我說:“你要求的還請4400元債務問題由於無先例,不能同意。”
到下午3時我被拉上警車直接送進殷高路勞教所。在室外38度以上高溫天氣下,被關在不足三平方米的鴿子籠內,整整7天隨即被送進大封勞教二所,遭受長達548天的牢獄之災。
上海市閘北區維權冤民杜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