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1月6日訊】 (明慧通訊員哈爾濱報導)哈爾濱市“六一零”操控的南崗法院,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日非法開庭構陷大法弟子栗志剛。栗志剛當庭曝光自己被綁架、酷刑逼供的事實真相,律師進行了有力的無罪辯護,認為信仰無罪。
當日,中共哈爾濱當局如臨大敵,動用大量警力並將所謂庭審法庭改為遠郊王崗鎮法庭,該法庭於十月三十日全天戒嚴不辦公。
栗志剛,男,一九七一年三月十日生。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栗志剛在家中被破門闖入的哈爾濱市“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警察李樹新夥同南崗區國保大隊警察王立國、郝希東及和興路派出所馬良、李志傑等一夥不法之徒綁架。
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栗志剛被哈爾濱市“六一零”警察及南崗區國保大隊警察王立國、周松濱、韓秀文等十幾人劫持到郊外某秘密處所進行長達三日的酷刑逼供。警察們威脅栗志剛並大聲叫囂:知道張忠(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被綁架同年十月十六日被迫害致死)是怎麼死的嗎?知道李洪奎(被誣判七年,現在大慶監獄被迫害)嗎?警察王立國拉開窗帘吼道:到這裡了,你說也得說不說也得說。看看外面這野地,打死給你埋了也沒有人知道。警察們將栗志剛強制鎖在鐵椅子上,腳用腳鐐固定住,然後用力逆嚮往後上方掰栗志剛的胳膊,陰毒的說:先給你熱熱身。直到栗志剛汗流滿面時才放下﹔接著往其鼻孔裡灌芥末水並拳打腳踢。栗志剛雖遭酷刑,但始終未回答瘋狂警察們的任何問題,並絕食抵制迫害。栗志剛被折磨三日後,奄奄一息時被送回看守所。看到栗志剛被折磨的如此慘狀,看守所怕擔責任曾為其拍過錄像。
在栗志剛被綁架的八個月之中,其家屬為栗志剛聘請的北京律師江天勇,依法介入此案,但期間律師曾多次受到來自法院的阻擾,不許會見、不許閱卷,還被告知不許為栗志剛做無罪辯護等。栗志剛母親數次打電話給涉案的南崗區法院法官宋成章、庭長董興東、院長孫某詢問非法庭審日期,最後董興東才於十月二十七日勉強告知,將於十月三十日在南崗區法院進行非法庭審。但法官宋成章並未按法律規定,在開庭前書面通知栗志剛的辯護律師,而是於十月二十八日電話才通知李長明律師。致使李長明律師因與外省案件的開庭時間衝突,險些未能按時抵達。當李長明律師質問法官宋成章為甚麼不依法辦案時,宋成章狡辯說:我努力爭取後才定週五開庭。李長明律師一語道破:“那是你們內部違法的事情,與我們無關。”
十月三十日上午八點十五分,栗志剛的父母及律師一行抵達南崗區法院時,獲悉:週三偽法院內部已通知,以後凡是法輪功案件都到遠郊的王崗鎮法庭非法審理,法院還決定當天從南崗區法院臨時調去六名法警。但,栗志剛母親及律師分別給法官宋成章打電話時,宋成章還居心叵測地稱:地點沒改,還在南崗區法院,你們等著吧。
八點三十分,栗志剛父母、正義律師及眾親屬進入南崗區法院時,門衛法警說:栗志剛法輪功的案子一個人都不允許進入。這時,栗母再次給宋成章打電話,宋成章下樓來,稱臨時電腦系統故障,只能去王崗鎮法庭了。並讓栗志剛父母及兩位律師同審判長閻曉霜一起上了早已等在那裏的麵包車(車號為黑AA608警)。
大約行駛了近一小時後抵達王崗鎮法庭,南崗區國保大隊隊長王立國、王崗鎮法庭的姚凱等及王崗鎮派出所警察一夥十幾人早已等在那裏,王崗鎮法庭的大鐵門緊鎖。這時,來此辦事的某派出所警察想進入,也被法警告知:今天不辦公,週一再來吧。
栗志剛的父母及正義律師隨宋成章一起抵達王崗鎮法庭後,四人皆被搜身,按有關規定,法院對參加庭審辯護的律師搜身是明顯違法的。
趕來的眾親屬好友想進入法庭旁聽,一穿黃色夾克的人吼道:你們有旁聽證嗎?眾親屬質疑既然是公開審理為甚麼要旁聽證呢?按法律規定,法院在公開審理時,任何人只要持有有效的身份證明,都應允許參加旁聽,並沒有規定需要辦理旁聽證。這時,看到有五、六位拿著所謂“旁聽證”的人進去了。栗志剛的父母再次打電話給法官宋成章,宋成章只讓栗志剛父母二人入法庭。其他眾親屬及好友卻被禁止入內旁聽。
三樓法庭內,有審判長閻小霜、宋成章、一不知名法官、書記員,還有公訴人王寶龍及另一人,還有“六一零”警察三人、法警幾人,南崗國保大隊警察單某及樊祥瑞,一邊坐一個,將栗志剛六十多歲的父母夾在中間,死死看著。而此時,二樓的會議室內“六一零”、政法委等機構的數十位惡人在秘密的通過同步視頻觀看著庭審的情況。
戴著手銬腳鐐的栗志剛被兩法警帶到法庭。審判長閻曉霜問:被告人栗志剛?栗志剛開始未回答問題。後栗志剛說:“我不是被告人,我是被害人,我是被非法綁架來的,我不承認你們這個法庭,你們無權審判我。”
當辯護律師具體問栗志剛是否遭到刑訊逼供時,閻小霜無理打斷律師說:你這是誘導當事人。律師說:“我這是正確指導,如果栗志剛所遭受的酷刑逼供屬實的話一定要追究作案人的刑事責任。”正義律師依法為栗志剛做無罪辯護,卻遭到閻小霜、宋成章多次非法打斷。
南崗區檢察院的所謂公訴人王寶龍對栗志剛提起的訴訟,被正義律師依法駁回,王寶龍在整個非法庭審過程中自知理虧,總共沒有說上五句話。審判長閻小霜、法官宋成章也理屈詞窮,面對律師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無言以對。
李長明律師在辯護詞中指出:任何稍懂刑法的人都知道,刑法只懲罰行為,思想(信仰)本身不構成犯罪,這是刑事司法的鐵律。宗教信仰屬于思想層面,不能因為公民堅持某個宗教信仰而遭受不公正的對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者的身份不構成犯罪,不應受刑罰懲治。按照罪刑法定原則,辯護人認為栗志剛無罪,希望法官對本案作出無罪的公正判決。
參與迫害的部分責任人及地址、電話:
哈爾濱南崗區法院:
審判長閆曉霜 0451-82704934 辦0451-82704934
宋成章 13796685933 辦0451-82721457 小靈通0451-82502616
庭長董興東 辦0451-82719104
副庭長於成河 辦0451-82721967
院長孫 0451-82700399
副院長韓振傑0451-82708316
辦公室主任李啟明 0451-82721806
哈爾濱市南崗區檢察院:
檢察員王寶龍
南崗區政法委:0451-82737947
南崗區國保大隊:
王立國、大隊長王立國 辦0451-87664311 13354515677
副大隊長黃耀濱:15546690036
參與迫害警察:樊祥瑞、周松濱、郝希東、韓秀文(0451-87664175)
南崗區和興路派出所:
所長馬良 0451-86306288,0451-86318390,0451-87664288。
副所長苑冬彬 0451-86333747
教導員:0451- 87664277
副所長:0451- 87664276
參與迫害部分警察:仲昭暉、馬磊、李志傑、顏義、王紹傑(警號018516)
附:江天勇律師就中國法治與宗教信仰的現狀在美國國會的證詞
各位尊敬的美國國會議員、女士們、先生們:
大家好!
我叫江天勇,來自於中國大陸,是一名律師,所承辦的案件中有一大部分是關涉宗教信仰的,人們通常稱為“敏感案件”。同時,我也是一個基督徒,需要與主內弟兄姊妹一起聚會讚美神。下面我談三件事,希望有助於各位了解中國的法治與宗教信仰的實際情況。
第一件事。2007年的母親節,5月13日下午。我和我主內的弟兄姊妹一起在北京的一個私人場所、一個大房間內聚會﹔我們禱告、我們唱歌讚美神。突然,房間裡闖進來近三十人,除十幾個穿警察服裝外,其他都是便裝。其中一個人強迫我們停下來留在原地不能動,更不能離開﹔他們宣稱是北京市宗教管理局的執法人員,並說我們的聚會非法,予以立即取締!他們查封了我們的奉獻箱﹔他們中許多人對我們錄像、拍照,詳細登記我們每一個人的身份信息。之後對我們每一個人進行了長時間的訊問。我是凌晨1點多離開的。從那一天到2009年的7月,我沒有地方可以聚會。這是我作為基督徒的經歷。
第二件事。2009年 4月16日我與李方平律師成為布絨朗活佛的辯護人,他是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布絨朗寺和亞丁寺(Ya-tseg)的主持,被控以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和職務侵佔罪。但經過詳細的調查,我們了解到活佛被控告另有原因。2008年3.14事件之後,藏區的人們被政府組織進行“愛國主義教育運動 ”,僧侶和尼姑們被強迫在寺院裡學習,長時間不能出去。他們教育的內容是甚麼呢?他們被要求批判達賴喇嘛,要罵他是豺狼,要與他劃清界限﹔人人被要求以踐踏達賴喇嘛的畫像和對畫像吐唾沫的方式過關。布絨朗寺和亞丁寺的二百多個尼姑無法忍受,2008年5月14日衝出寺院到街上遊行,要求宗教信仰自由。活佛作為這兩個寺院的負責人被拘捕了。2009年4月21日該案進行了審理,律師和活佛本人都否認控罪。此案至今沒有結果﹔但我們擔心活佛的命運。
第三件事。從2008年開始我在近20起法輪功案件中為法輪功修煉者辯護。我發現對法輪功的打壓的確是嚴重的人權災難。他們或僅僅因為修煉被抓捕,或僅僅因為給別人修煉的書籍被審判,或僅僅因為散發揭露迫害事實的材料被判刑。他們往往面臨酷刑,有專門的資金、專門的地點、專門的人員和專門的工具對法輪功修煉者實施酷刑。遼寧錦州的黃成,開庭審判時身上的人人都能看見﹔遼寧瀋陽的陳新野被打骨折﹔黑龍江哈爾濱的栗志剛被往鼻孔裡灌芥末水﹔四川成都的周慧敏被打死。在法輪功案件上法律往往被踐踏,被告人的的辯護權難以得到保障。河北唐山孫鋒利被剝奪會見律師的權利﹔河北邯鄲的葛何菲在不讓律師介入的情況下被判刑。法輪功案件中,律師被禁止就法律的適用和事情的性質進行辯護,禁止談憲法和人權﹔只能說被告人做沒做某事。
我和中國的其他人權律師因捍衛宗教信仰自由的案件受到來自官方的騷擾、打壓和迫害也越來越嚴重。
2006 年、2008年我的律師執業證年檢註冊兩次受到北京市司法局的刁難﹔2009年7月9日我的律師執業被北京市司法局宣告註銷。我們經常被國保秘密警察跟蹤、騷擾、威脅﹔在特殊的日子或有外國領導人訪問中國時,我們經常會被禁止出門,比如下個月歐巴馬總統訪華時我將被迫呆在家裏﹔我們的家人也常被騷擾﹔司法局常找我們談話,禁止我參與某些案件﹔我們的房東因承受不了秘密警察的壓力拒絕繼續租房給我們,我們常常被迫搬家。
因辦理涉及宗教信仰的案件,李和平、黎雄兵、王雅軍、唐吉田、劉巍、溫海波、謝燕益、韋良玥、張星水等律師和我至今沒有通過所謂的“年度考核”,我們無法繼續從事律師工作。
中國包括律師在內的法律人、家庭教會成員和其他宗教信仰者沒有因為面臨打壓而放棄自己的權利。中國的公民社會在發育並將走向成熟,我認為在座的各位應該對此保持信心。我們也非常需要在座各位及美國政府的關注和支持。
我建議:
1、更加關注和支持中國民間力量,比如在美國國務院的國際訪問者項目(International Visitor Leadership Program)中讓更多維權律師參與﹔
2、歐巴馬總統或其他政界人士在訪華期間能夠會見維權人士並參加家庭教會的聚會﹔
3、歐巴馬總統訪華期間能夠向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爭取劉曉波、陳光誠、胡佳、郭飛雄、郭泉恢復自由,也非常希望歐巴馬總統此行能夠了解高智晟律師到底身在何處﹔
4、美國駐華使館官員更經常更廣泛的與維權人士、異議人士來往,並且邀請他們參加使館舉行的一些活動。
謝謝!
江天勇
200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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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法院阻律師江天勇為栗志剛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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