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1根香菸 法院一審判賠2000元

【新唐人2009年11月4日訊】(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4日電)1根香菸竟然可以鬧上法院?桃園縣1名袁姓男子在網咖消費,拿了隔壁正趴著休息的男子1根菸,結果被當事人提告,桃園地方法院依竊盜罪,處罰新台幣2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指出,39歲袁姓男子97年11月間到中壢市1家網咖店消費,因煙癮發作,打開隔壁林姓男子的香菸盒,並逕自拆封,拿走1根香菸。

後來林姓男子的友人發現後,搖醒他並告知香菸被偷,隨即從睡夢中醒來,並報警處理,雙方因而鬧上法院。

法院審理過程中還傳喚多位當時在場的消費者作證,全都是為了「是否看到被拿走1根香菸」?

桃園地方法院依竊盜罪,處以2000元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