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1月3日訊】(据《美國之音》報導)捷克憲法法院裁定,歐盟的改革條約符合捷克憲法,這項裁決掃除了該條約獲得確認的最後法律障礙。星期二的裁決加大了對捷克總統瓦茨拉夫.克勞斯簽署並接受「里斯本條約」的壓力。
捷克是歐盟成員國中唯一還沒有簽署該條約的國家。該條約必須由歐盟所有27個成員國確認後才能生效。歐盟領導人上個星期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同意接受捷克提出的簽署歐盟改革條約的條件。
捷克總統克勞斯要求享有該條約權力憲章的豁免權,以保護捷克不會收到在二戰以後被逐出捷克斯洛伐克的日爾曼人要求歸還充公財產的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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