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1月1日訊】四川蓬溪縣居民鄧永固在網路上舉報當地貪官,被控「誹謗罪」入獄,9個多月的牢獄之災,今年7月15日予以釋放,釋放的理由係誹謗罪成立,但免予刑事處罰,二審維持原判,當事人表示要維權到底,現已委託四川維權律師邢連超全權代理其申訴,籲請社會各界關注。
據本報讀者透露,四川省遂寧市蓬溪縣高升鄉林業幹部鄧永固在網上實名舉報當地官員虛報災情,騙取地震救災款。當地數百農民聯名上告,四川省紀委調查後不了了之,而蓬溪縣公安局迅即把舉報人綁架入獄。在坐牢九個多月後,今年7月15日,鄧永固走出了蓬溪縣看守所的牢門。
據鄧永固表示,當局綁架他的理由是:他曾經在網上舉報遂寧市紀委的腐敗,雖然鐵證如山,但並沒人查辦,反而以「誹謗罪」把他陷獄。蓬溪縣人民地方法院7月14日的判決書載明「誹謗罪判處免予刑事處罰,予以釋放」。蓬溪縣中級人民法院在沒有開庭審理下,直接書面審理,於10月10日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鄧於10月22日下午始收到二審判決書。他表示這是一起非常明顯的冤案,舉報官員不法,是希望中央加強對地方紀委的監管,並依紀處理違紀的地方紀委。 不料政府反而動用司法對舉報人打擊報復,非法拘禁,這證明了當局依法治國的謊言。鄧永固表示要維權到底,現已委託四川廣力律師事務所維權律師邢連超全權代理其申訴。
鄧永固對記者透露,他是從2004年開始就舉報蓬溪縣高升鄉的腐敗事件,蓬溪縣紀委和公安局,除了掩蓋這些腐敗事實,也開始對他迫害、打擊報復,於是他就開始在網上發貼陸續舉發縣紀委等的腐敗,四川省紀委派員調查之後,就叫他別告了,說是會影響共產黨的形象。 2008年他舉報高升鄉虛構地震救災款,四川紀委來調查了,什麼也沒說,當年10月17日就把他抓去坐牢,今年4月開庭,為延長羈押時間,到7月才判。
鄧是一名鄉鎮幹部,在工作中發現地方紀委的腐敗,他認為已經嚴重威脅到國家長治久安,長此以往,國將不國。所以他不斷舉發不法行為,包括:退耕農戶的補助被侵佔、縣紀委在處理高升鄉退耕還林違紀、違法,高升鄉糧食直補款被鄉政府強行抵扣等案。市紀委執法監察室主任何勤於2005年3月15日威脅他不許再上訪上告,否則以下崗來處份。
另外鄧提到2008年5月的汶川大地震,中央制定了對災區三無人員(因汶川地震災害無房可住,無生產資料和無收入來源的困難群眾)每人每天10元錢和1斤成品糧的臨時生活救助,並連續救助三個月,三個月後再以每月200元連續救助三個月。但就是這樣的一個政策卻讓地方官吏發了財。
在鄧的博客中揭露:地震災難發生後,該鄉政府憑空臆造受災損失十多萬元並上報(後上報損失九百餘萬), 謊報受災人口幾近全鄉一半。其實高升鄉離震中很遠,受影響很小,受災的也是極個別。有的原來就是危房,地震一抖就瀕臨倒塌;有的房上瓦抖落一些,重新蓋上就行了;有的牆壁有開裂,但不影響正常居住,實際符合救助條件的少之又少。
但鄉政府卻示意各村大量上報三無人員,救助款也根本不發給這些人,而是由鄉村幹部出面找些村民,許諾給他們一些好處,叫他們簽字承認領取了救災款,另鄉政府還編造大量所謂的受災戶名冊,夥同縣民政局共同騙取救災款。這種糟蹋國家資源,激起了極大的民憤。
有位署名段興超的鄉民具文指出,高升鄉政府在發放種糧直補款時,強行在農民應得補助款中扣除水費、公路集資和農業稅。在向縣、市政府反映無果的情況下,數百村民自發聯名向省政府遞交了上訪信,結果縣紀委和縣財政局的人前來調查,調查屬實後也未作任何的糾正。最後縣紀委以「宣傳工作做得不細,群眾不夠理解」為由,粉飾這一嚴重違紀事件。
鄧沉痛的表示,由於地方紀委不受法律約束,上級又鞭長莫及,長期缺乏有效監督和制約,導致其長期弄虛作假,任意胡作非為。他呼籲中共中央,應當糾正高升鄉退耕還林中的錯誤,退還侵佔農民的補助,嚴格依法依紀對責任人做出處理。
——轉自《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