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遭重刑 律師稱判決非法

【新唐人2009年10月29日訊】因堅持真、善、忍信仰而遭中共當局判八年重刑的法輪功學員李長利的辯護律師,河南洛太律師事務所的杜鵬23日接受採訪表示,當局的判決非法,將爲當事人繼續上訴。

李長利在中共的高壓和迫害下仍不放棄修煉法輪功,2008年4月29日被當局非法抄家後,被迫與妻子流落在外。2008年底夫婦倆在重慶遭當局綁架並被勞教關押一年半。目前李長利又被龍泉驛區公安局劫持,十月十三日,成都市龍泉驛區法院判李長利八年重刑。

杜鵬:“我們認爲合議庭對李長利作出的這個判決是沒有根據任何法律規定,也沒有根據相關的事實,所以我們,都是要求上訴的”。

李長利的辯護律師杜鵬認爲罪名不能成立,根據杜鵬的解釋,刑法300條是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杜鵬:“那麽,檢方也拿不出任何一個法律規定說法輪功是邪教”,“同時也沒有拿出相關的證據證明因爲他煉習法輪功導致哪一部法律被破壞”,他認爲這個判決從證據上是缺失的,因此懷疑合議庭是受了哪一方的指示。

李長利目前仍被關押在成都龍泉看守所,他的妻子劉麗芬關押在重慶市北碚石碼坪女子勞教所,6歲的女兒李微紅與沒有經濟收入的爺爺、奶奶一起生活。

新唐人李文修 賙濟海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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