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0月27日訊】(中央社盧森堡26日路透電)歐洲聯盟(EU)各國外長今天表示,由於里斯本條約批准程序落後,歐盟可能將延後本週的歐盟主席任命案。
歐盟常任主席是根據里斯本條約設立出來的新職位。
歐盟各成員國領袖原本希望在29、30日布魯塞爾峰會,就主席人選取得共識。然而,許多會員國表示,鑒於捷克尚未批准通過里斯本條約,現在推派主席還太早。
現在各國可能會在下個月加開峰會,來推選常任主席和外交政策負責人。若再延誤,歐盟加強其全球影響力、與中國和其他新興勢力抗衡的努力可能會大打折扣。
英國外交大臣米勒班(David Miliband)在盧森堡會談開始前表示,歐洲需要一位強而有力的領袖,而前英相布萊爾(Tony Blair)符合這個要求,不過,部分國家寧願推選一個知名度不這麼高的領袖。
瑞典歐盟事務部長馬姆斯壯(Cecilia Malmstrom)說:「我們指派這些職務的時候,需要有明確的法律。」她意指捷克遲遲未批准里斯本條約。她說:「若沒有明確的法律,我們就不能決定人選。」瑞典正代表歐盟與捷克進行協商。
外交人士指出,可能會在11月中旬加開峰會,以決定人事案。(譯者:中央社蔡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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