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0月23日訊】(中央社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3日)台灣衛生署同意擴大開放30月齡以下、去除特殊危險物質的美國牛肉進口,品項包括不帶骨肉塊、帶骨牛肉、絞肉、內臟 (牛雜)等。衛生署認為,美國牛肉輸台開放幅度與韓國一致。
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長許天來、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副局長黃來和等人,今天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台北時間昨晚在美國華府簽署的「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
蕭美玲說,這次台灣開放美國牛肉進口的幅度,和韓國一樣;全球另有30多國家同意開放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幅度比台灣還大。
根據昨晚的議定書內容,輸台的美國牛肉屠體為30月齡以下,且屠宰過程中去除特殊風險物質 (SRMs),且不含機械回復肉 (MRM)、機械分離肉 (MSM)、由牛隻頭骨與脊柱所取得的進階回復肉 (AMR)。
許天來解釋,對30月齡以下的牛肉而言,特殊風險物質指的是扁桃腺、迴腸末端,這些都要去除,才能進口台灣。
衛生署在今天上午預告「修正美國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後,最快11月10日生效,不帶骨肉塊、帶骨牛、內臟、絞肉、加工肉等美國牛肉產品,必須在屠宰時符合這項規定,生效前即已屠宰的牛肉產品,不得申請進口。
黃來和表示,台灣去年進口2萬2566噸的美國牛肉,在11月中旬修正美國牛肉進口規定後,經濟標準檢驗局將會逐批檢驗美國進口牛肉,為期半年,之後再根據協定內容,放寬檢驗頻率。
自2006年以來,台灣僅開放30月齡以下、去除特殊危險物質的美國牛肉塊進口,有13批檢出不合格者,其中6批肉塊夾雜碎骨、7批是文件不全,不合格者都全批退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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