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兩艾滋婦女被判敲詐勒索

【新唐人2009年10月2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丁小報道)近期,兩名河南輸血感染艾滋病婦女在沒有開庭及辯護的情況下,被地方法院判處敲詐勒索罪名成立,判2年徒刑,緩刑3年,並且要保證不再上訪。

河南商丘市寧陵縣兩名輸血感染艾滋病的婦女趙鳳霞和曹蘭英,在被從北京截訪並逮捕兩個月後,被當地法院一審判決敲詐勒索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沒有公開庭審,也沒有辯護律師,在家屬簽署不再進行所謂非法上訪的保證後上週獲釋回家。

曹蘭英的丈夫,也感染了艾滋病的郭先生週二告訴記者:「以敲詐勒索判二緩三,在監獄裡開的庭,就她們兩個和法院的人。法院叫我去勸勸她們認罪,她們不認,最後就這樣判了。」

34歲的趙鳳霞是寧陵縣華堡鄉的農民,一家四口中三人感染,其中丈夫06年病故。同鄉39歲的曹蘭英,也是類似的情況,本人、丈夫和小兒子都是感染者。據兩名婦女自述,他們分別在95和98年分娩時輸血感染艾滋病,才帶來了家庭悲劇,以上訪來向政府施壓要求解決生活問題。

公訴方相關指控是,今年4月以來,趙鳳霞、曹蘭英以被感染艾滋病為由,以到北京上訪、鬧事相要挾,向華堡鄉政府索要現金18000元,二被告人各得9000元。

而趙鳳霞對此有這樣的辯解:「我們不承認敲詐勒索,得這個病傾家蕩產,借了很多外債,丈夫也死了,我帶著兩個孩子,沒法生活被逼上訪。今年去了6次,國家信訪局說這個事情不歸他們管,屬於衛生部門;找衛生部,又說屬於當地。來回推,推得我們無處可去,想著沒法過了,買了兩把水果刀。村領導鄉領導把我們拖著哄著整回來,回來了再把我們圈起來。」

曹蘭英說:「俺覺得沒罪,你想我這家庭情況,我輸的血,一家四口感染三個,政府生活補貼根本不夠,我向他們要9千塊,他們就按那個說咱是敲詐勒索。」

他們已經於上週五遞交了上訴狀。有北京民間人士認為,鄉政府為了息訪而提供的金錢補助其後成為指控敲詐勒索的罪證,有政治搆陷之嫌,目前正協助二人尋求法律援助。

河南寧陵的民間艾滋病感染者互助組織負責人李喜閣週二接受本台採訪時也呼籲感染者維權要注意法律問題:「到北京上訪也是要求立案追究當年衛生官員和政府官員的責任,還有就是賠償。這個錢你只有在法院接是合法的,鄉政府不應該給你這個錢的。你想想,他們憑什麼給你這個錢呢?」

李喜閣本人也是一名輸血感染者,經過她和其他感染者的多年上訪、維權,終於推動了河南輸血感染立案索賠,在07、08年間,各縣不少感染者先後通過法律程序,獲得政府賠償8萬到10萬元不等。然而能夠出示足夠證據證明經輸血感染的案例始終是少數,目前國家仍未有相應的方案解決這一難題。

在趙鳳霞和曹蘭英的案例中,沒有相關證據更成為她們被定罪的依據之一。

郭先生說:「婦幼保健院說沒有我們治療和以前輸血的證據,說沒找到,我跟法官說相關材料應該保存至少15至20年的,他說沒有。我說我的小孩子是04年出生,他說也沒有證據。當時剖腹產輸血我也問過這血有艾滋病麼,他們說沒事,就是這樣欺騙我們的。」

上世紀90年代,河南的一些地方幹部曾組織及鼓勵貧困地區的村民賣血以增加收入,期間因操作不符合科學衛生標準,造成大規模的血液污染,從而發生許多人感染艾滋病的案例,而不少官員及血霸卻由此暴富。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