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0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孜比利時布魯塞爾報道)10月10日中午,在位於華沙的波蘭總統府,波蘭總統卡臣斯基(Lech Kaczynski)在歐盟三大機構-理事會、委員會和議會的主席們的見證下,簽署批准了里斯本條約。至此,條約只剩下捷克總統的簽字後即可生效。
另外,卡臣斯基指出:「歐盟是一個主權國的聯盟。我們有27個成員國,我深信這還沒有結束,不會對那些想加入的國家關閉,如那些巴爾幹國家和喬治亞。」
根據波蘭電台報道,卡臣斯基之所以在波蘭議會通過里斯本條約557天後才簽署,是因為愛爾蘭2008年公投否決了里斯本。
歐盟理事會主席國瑞典的首相雷恩菲爾德(Fredrik Reinfeldt)在儀式上說:「歐洲期待著捷克批准條約,我們不需要再拖延了。」他表明,歐盟將繼續為從尼斯條約轉到里斯本條約進行準備。
實施里斯本條約的最後難關——捷克
本星期,歐盟三大機構的首腦與捷克政府首腦進行了磋商。星期三,瑞典首相雷恩菲爾德、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和歐洲議會主席布澤克(Jerzy Buzek)聯合與捷克總理費雪(Jan Fischer)舉行了電視會議,討論捷克批准里斯本條約的事宜。
在隨後的新聞發佈會上,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Jose Manuel Barroso)表示:「我希望這個月底能夠有一個明確的結果,以便儘快開始組建新一屆歐盟委員會,我已經準備就緒。」
在捷克,儘管議會已在2009年初就通過了里斯本條約,但有17位與捷克總統克勞斯結盟的參議員近日向憲法法庭提出訴訟,稱里斯本條約的內容違反捷克憲法。克勞斯總統已經表明,在捷克憲法法庭做出裁決前,他不能簽署。
10月9日,克勞斯進一步指出,希望捷克能夠免受里斯本條約所包含的歐洲人權憲章的限制。他說:「在簽署前,我們需要對此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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