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0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鄭欣新加坡採訪報道)2009年10月5日,在新加坡再次發生警察突襲抓捕五名法輪功學員的事件,引起國際社會的密切關注。雖然警方稱他們觸犯了「破壞公物罪」,但在整個抓捕和審問過程中有很多讓人疑惑的地方,不明白這些法輪功學員被抓是因為他們“破壞公物”還是因為他們“煉法輪功”。在新加坡,法輪功學員被控違法和被逮捕的事件,自1999年中共政府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已經屢次發生,分析人士指政治因素是這類事件背後的根本原因。
事件發生經過
自1999年中共政府迫害法輪功之後,新加坡的法輪功學員就開始義務在全島包括魚尾獅,對民眾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從不間斷,至今已有十年。
2009年10月5日一早,像往常一樣,新加坡的幾位法輪功學員陸續來到魚尾獅風景點。大約八點多鐘時,幾位法輪功學員在擺放展板時,被便衣警察錄像、拍照。隨後,十幾名便衣警察當場抓捕了四位法輪功學員,稱他們觸犯了「破壞公物罪」,然後強行用手銬將他們帶到中央警署拘留、審問。另外三名當時正在魚尾獅煉功的學員,也被警察要求出示身份證件,並被帶到警署審問。
此外,一名開車運送展板去景點的法輪功學員,則是在當天回到工作單位後,於上午十點半左右被衝進辦公室的幾名便衣警察以協助調查為名帶走,結果一進入警署後即被扣上手銬。
當天下午和晚上,在親戚、朋友的保釋下,這五名法輪功學員才被允許回到各自家中。而他們的護照至今仍被扣在警署。警方要求他們分別於本月16日和19日必須再會到中央警署,否則以所謂「通緝犯」論處。
在此事件發生後,便衣警察繼續到這個風景點騷擾法輪功學員煉功、講真相,10月7日和8日,法輪功學員的全部真相展板和真相資料被強行沒收。警察再次記錄了在場學員的身份證號碼,以「破壞公物罪」威脅法輪功學員離開現場。
是因為「破壞公物」還是因為「煉法輪功」
幾位被抓的法輪功學員告訴記者,他們對發生這樣的事情和扣上這樣的罪名,感覺非常錯愕。雖然他們在那裏講真相時,經常有警察下來,但只是說接到民眾投訴,叫他們把展板收起來,從來沒有聽警察告訴他們,他們違反了「破壞公物罪」。
這些學員告訴調查官林耀斌(音譯,Francis Lim),他們都不懂新加坡有這樣的法律,法輪功學員絕不會去有意觸犯法律。何況,他們只是用粘土把展板貼在牆上,走的時候摘下,並沒有破壞到任何的公物啊。
被抓的高女士還告訴調查官,他們不僅沒有破壞公物,相反還自覺維護魚尾獅那裏的公共衛生。她說:「(這裡)每天的垃圾很多,都是我掃的,你們應該感謝我們。」調查官說:「為什麼你要掃?」高女士告訴他:「清潔工來得很晚,這裡有很多中外遊客經過。我生活在這裡,不想給新加坡丟臉,都說新加坡是花園城市。我們天天掃,很多人吐在地上的髒物、小便都是我們刷的。」
幾位被抓的法輪功學員也都提到,雖然給他們的罪名是「破壞公物」,但其實在審問時很多的問題都是圍繞法輪功的,比如說你什麼時候開始煉功的?誰教你煉功的?你還認識誰啊?你一星期去那裏幾次啊?可是,當法輪功學員對他們解釋,為什麼他們要去那裏放展板講真相時,調查官則有意迴避展板的內容,說全部當作廣告看待。
那名在工作地點被抓的張先生則說,他其實是被騙捕的,因為警察最開始是說請他去協助調查,但是到了中央警署後就拿出手銬要拷他。他說:我又不是犯人,為什麼要鎖我?其中唯一一個能說華語的警察態度惡劣地說:本來早就要扣你了,已經很給你面子了。
令張先生還感到不解的是,當時他並沒有在魚尾獅,也沒有在粘貼展板,警察怎麼會找到他,並且說他「破壞公物」呢?張先生還提到,調查官問他每天早上送展板去魚尾獅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可見這不是一個突發事件,而是蓄謀已久了。如果不是警方早已經在跟蹤他,怎麼會知道他每天都去送展板呢?
此外,在審問過程中,調查官還強調他們這麼做不是針對法輪功學員。可是當被抓的朱阿姨問:我們粘貼展板不可以,那我們不去粘貼,自己手中舉著展板那總行了吧?林調查官則回答說,那是聚會,也不可以。讓人搞不清楚,到底他們被抓是因為「破壞公物」呢,還是要阻止他們講真相?
還讓被抓的法輪功學員普遍感到疑惑的是,即便是按照警察的說法,他們是觸犯了「破壞公物罪」,這也不是什麼能夠危害他人的刑事罪,有必要在當場就強行扣上手銬嗎?
中共迫害延伸至新加坡
新加坡法輪佛學會早在1996年成立,是新加坡合法註冊團體,在1999年中共政府開始迫害法輪功之前,可以在新加坡舉辦各種活動弘揚和宣傳法輪功。然而,在迫害發生之後,除了本地媒體也轉載中共政府的污蔑宣傳外,法輪功在新加坡的各項活動也處處受政府的限制和打壓。
自2000年起,本地的法輪功學員已經被多次被起訴,一些中國籍學員則因為無法申請到或者無法延長在本地的各種類型的居留准證,回到中國又會被迫害,而被迫尋求聯合國難民署的幫助,成為其它國家的難民。即便是本地的公民,也會因為修煉法輪功,而在申請護照延長時被刁難。
至於這次警方為何又突然襲擊法輪功學員,分析人士猜測可能和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即將於11月出席在新加坡舉辦的亞太經合組織行政總裁高峰會議(APEC CEO Summit 2009)有關。據當時到中央警署詢問為何抓人的法輪功學員黃女士說,一名負責警官告訴她,不是他們要做的,他們也知道這樣做不好,但這是上級的命令。
從以下附錄的資料中可以看出,新加坡以前發生的法輪功學員被抓捕或者起訴的案件,都發生在中共領導人要訪問新加坡的前後,這種時間上的巧合性,讓人不能不猜想這其中的政治因素。
目前,該事件已經引起國際社會和人權組織的密切關注。新加坡政府到底要如何處理這起事件,不禁令人拭目以待。
附錄:
2000年11月25日,時任中國總理朱鎔基抵新加坡參加第四次中國暨亞細安峰會。
2000年12月31日,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在麥裡芝蓄水池附近燭光悼念在中國大陸被迫害致死的同修,15位學員被警方抓捕,隨後被以「非法集會」和「妨礙警方辦公」的罪名控上新加坡法庭。
2001年3月30日,法庭對在「麥裡芝事件」中被抓捕的15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不公判決,其中7人被判入獄一個月,8人被罰款一千元新幣。
2001年4月1日,曾慶紅抵達新加坡開始進行正式訪問。
2004年4月5日,兩位法輪功學員因2003年2月在新加坡濱海公園分發揭露迫害的傳單和光碟,被控「非法集會」和「分發無准證光碟」。2005年4月27日,新加坡初級法庭判兩人罪名成立,各判罰款新幣兩萬元和兩萬四千元。
2004年5月12日到17日,受時任中國副總理吳儀邀請,李顯龍訪問中國。2004年11月,中國和新加坡開始自由貿易談判。
2006年5月28日,新加坡媒體公佈了原中共610頭目李嵐清受李光耀資政邀請、將在新加坡國立大學獲頒榮譽博士學位的消息。2006年7月3日,李嵐清訪問新加坡。
2006年7月10日,9名學員收到警署的傳票,被控「無准證集會」,被控原因是上述學員分別於2005年10月22和23日在鬧市區分發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和聲援500萬退黨的傳單。
2006年7月12日,一名法輪功學員在中領館對面和平抗議610頭目李嵐清迫害法輪功而被新加坡警方以「誹謗李嵐清」的罪名起訴。
2006年7月20日,兩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在中領館對面打出「7.20絕食中共滅絕人性的迫害法輪功」的橫幅,而被新加坡警方以「展示侮辱性的文字騷擾」的罪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