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0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11日電)中國廣東省檢察院公布,今年前8個月,廣東反貪部門共受理貪污賄賂案件1749件,其中711人被判有罪;查處89名貪污瀆職的縣處級以上官員,包括9名地廳級官員。
廣州「南方報網」今天引述廣東省檢察院檢察長鄭紅在檢察機關工作會議上表示,今年1至8月,廣東省反貪部門共受理貪污賄賂案1749件,初查1609件,立案1160件、1310人。
同期間,廣東省查辦貪污賄賂大案1007件,占立案總件數的86.81%,大案比去年同期上升1.93個百分點。全省查辦縣處級以上官員89人(包括9名地廳級官員),占立案總人數的6.79%。
廣東公訴部門共起訴貪污賄賂案件590件,其中711人被法院判處有罪。其中,立案偵查商業賄賂案件565件,涉及584人,分別占全省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的48.71%和44.58%;立案偵查涉農貪污賄賂犯罪案件321件,涉及387人,占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總數的27.67%和29.54%。
與2008年同期相比,商業賄賂、涉農貪污賄賂立案人數分別上升了1.74%和4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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