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張芳明東京25日專電)中華民國駐日官員今天指出,日前遭到日本海上保安廳扣押的台灣海釣船「福爾摩沙酋長二號」船長王維新,在日本法院進行簡略式判決後繳納罰款已經獲釋,今晚將搭機返國。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辦事處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表示,日法官上午對有關這艘海釣船的案件進行簡略式判決,罰款30萬日圓(約新台幣10萬7000元),由駐日辦事處先代繳,王維新隨即獲釋。
這名官員指出,王維新下午由石垣島飛抵那霸,將在辦事處官員陪同下,辦理出境手續,預定搭華航CI123號班機於台北時間晚上7時55分返抵國門。
「福爾摩沙酋長二號」(船上有船長和1名船員及9名釣客)13日疑似進入日本海域,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緊追及登船臨檢。
日方將人船拖往石垣島調查,但應台灣方面要求,將船上9名釣客及海巡署登船協助的4名人員交由一旁戒護的海巡署船艦帶回,一行人已於14日回國。船員則於上周末被日方放行,船隻也由船東拖回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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