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移民鑽法律漏洞獲取身份

【新唐人2009年9月19日訊】按照現行《移民法》的規定,4年內在加拿大住滿3年才能申請成為公民。但有些加拿大移民卻無法滿足這個要求,於是一個靠鑽法律漏洞為移民保住身份的行業誕生了。

加拿大有許多移民,雖然人不在這裡,可名義上卻生活在加拿大。在蒙特利爾現在有一種行業暗地裡生意興隆,他們幫移民偽造在加拿大居住的證據。

幹這個行當的莫蘭說,有一種方法可以讓你在加拿大生活,但實際上你並不在這裡,這是違反加拿大法律的,但我可以幫你。同樣幹這一行的馬克爾說,我可以利用法律的漏洞和弱點。

他們的客戶,就是像森查馬爾這樣的新移民。他們一家人2004年登陸蒙特利爾,拿到了永久居民卡和健康卡,還生下了兒子。他說,我兒子在這裡出生,所以他是加拿大人。

只住了3個月,他們一家就回到了黎巴嫩。但他們製造出仍然在加拿大居住的假象。他說他租了一間房子,繳了稅,還付了電話費。

但這是違法的,他們這樣做,只是為了獲取加拿大公民身份。“律師:他們獲得加拿大護照,以備不時之需。”

在加拿大也許有數千移民違反加拿大法律,也許更多。有人建議加拿大象許多國家一樣採取智能身份卡記錄居民出入境。聯邦政府已經意識到存在這樣的問題,但還有待採取措施堵來住這一漏洞。

新唐人記者加拿大綜合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