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四十年大事紀

【新唐人2009年9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俊村編譯報導)互聯網(Internet)的出現,使訊息的取得和傳遞變得十分快速與容易,不但大幅縮短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也改變了現代人的生活方式。互聯網堪稱創造歷史的偉大發明。

以下是互聯網發展過程中的重要里程碑。藉由回顧歷史,人們更能珍惜現在、開拓未來:

1969年──阿帕網路(Arpanet)是該年9月由美國國防部開始架構的實驗性軍事網路,也是現今互聯網的前身。該年10月29日,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與史丹佛研究所(Stanford Research Institute)進行第一次不同地點的連線。

1970年──阿帕網路在美國東海岸建立第一個節點。

1972年──湯姆林森(Ray Tomlinson)將電子郵件引進網路,並選擇「@」作為辨別屬於其它系統的電子郵件地址的符號。

1973年──阿帕網路首次在英國和挪威建立國際性節點。

1974年──被譽為互聯網之父的瑟夫(Vint Cerf)和卡恩(Bob Kahn)開發出「傳輸控制協議」(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TCP),允許不同網路互相溝通,進而創建真正的互聯網。這種觀念後來拆分為TCP/IP兩種通訊協定(IP指Internet Protocol,網路協定之意),並於1983年1月1日成為國際標準。

1983年──域名(domain name)系統的概念被提出。「.com」、「.gov」、「.edu」等字尾在一年後出現。

1988年──首次出現的網路蠕蟲之一莫里斯(Morris)癱瘓幾千部電腦。

1990年──伯納斯李(Tim Berners-Lee)在研究如何遠端遙控歐洲核子研究委員會(CERN)的電腦時,創建了全球資訊網(World Wide Web)。

1993年──安德森(Marc Andreessen)與美國伊利諾大學(University of Illinois)的同事開發出第一個結合圖像和文字的網路瀏覽器「馬賽克」(Mosaic),使用戶可以輕易的開啟網頁。隔年,安德森籌組公司,發展出第一個商業網路瀏覽器「網景」(Netscape)。

1995年──美國最大的網路電子商務公司亞馬遜(Amazon.com)開啟虛擬門戶,提供網上購物服務。

1996年──美國通過立法,禁止網路色情。

1998年──美國司法部與20個州聯合控告微軟公司(Microsoft),指控該公司濫用其市場力量,阻撓來自網景和其它公司的競爭。

1999年──Napster公司提供第一個被廣泛應用的點對點(Peer-to-Peer,P2P)音樂共享服務,使音樂愛好者間共享MP3音樂變得十分容易,也大幅影響音像界。同年,全球網路人口超過2億5千萬人。

2000年──90年代的.com熱潮退燒。由於首次被廣泛使用的阻斷服務(denial-of-service)攻擊會造成網站主機資源耗盡或服務中止,而使合法用戶無法訪問網站,亞馬遜、電子灣(eBay)等公司榮景不再。

2002年──全球網路人口超過5億人。

2004年──美國哈佛大學學生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創建社交服務網站Facebook。

2005年──視頻分享網站YouTube啟用。

2006年──全球網路人口超過10億人。

2007年──蘋果公司(Apple Inc.)發行iPhone手機,使幾百萬人享受無線上網的樂趣。

2008年──全球網路人口超過15億人。中國網民達2億5千萬人,超越美國而成為世界上擁有最多網路人口的國家。

2009年──在許多平面媒體因經濟衰退紛紛熄燈之際,擁有百年歷史的《西雅圖郵訊報》(Seattle Post-Intelligencer)成功轉型為主要的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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