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11日訊】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在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對此,兩岸學者指出這不僅考驗台灣司法的健全度,同時也突顯兩岸司法體制本質的差別。
對於台灣首位卸任元首遭重判刑,流亡澳洲的中國法學家袁紅冰表示,這個案子突顯出兩岸法制本質的不同。因為在民主制度下,任何人只要違反法律都會被審判。
中國自由派法學家 袁紅冰:「中國共產黨的法律,就是中國共產黨維護一黨獨裁的專制統治,剝奪人民基本權利的一種法律工具。」
袁紅冰認為,雖然有中共貪官遭到法律審判,但實際上,中國大陸現行的司法體系,已經成為中共官僚集團的鬥爭工具,不僅無法代表老百姓的意志,甚至被利用來打壓異議人士。
中國自由派法學家 袁紅冰:「對大量的仁人志士,對大量的為了爭取人的基本權利,而和中共暴政進行抗爭的所謂政治犯和思想犯實施法律迫害。」
台灣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羅致政指出,即使是台灣的前總統,也必須面臨司法判決,這對現在司法不透明的中國,會造成一定的壓力。
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羅致政:「網民或是一般民眾反過來槍口對中共的批評,中共看到這樣的作用存在之後,對於媒體的管控會不會更加強,會有一些壓制,我想這個東西也是可能出現的。」
羅致政也指出,扁案是檢驗台灣司法轉型的重要指標,而在審判過程中,出現許多爭議也突顯台灣司法改革仍然不夠成熟。
新唐人亞太電視 呂萌 劉姿吟 台灣臺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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