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H1N1停課 補習班須依比例退費

【新唐人2009年9月9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9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表示,因應H1N1新流感疫情升溫,若補習班達停課標準而停課,或有學員被診斷為病例,卻不同意另行補課,可依未上課日數比例退費。

消保會指出,因應新流感疫情升溫,補習班若停課將衍生消費爭議,已爰請教育部檢討修訂相關定型化契約,並訂定統一處理原則,以免各縣(市)因退費標準不一引發爭議。

消保會說,教育部已於9月2日開會研議,確立應以補課及依未上課日數比例退還補習費用的統一原則。

有關原則內容,消保會指出,若補習班停課者,以補課為原則;倘協調家長後不同意補課而主張終止契約者,則依未上課日數比例退還補習費用。

其次,當未達停課標準時,消費者被診斷為確診病例,又不願意補課時,也要依未上課日數比例退還費用。

消保會並呼籲各縣(市)政府協助補教業者進行防疫宣導與演習,並建立學校與補習班間的新型流感通報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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