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8日訊】(中央社蘇丹喀土木8日法新電)「蘇丹記者工會」(Sudanese Union of Journalists)表示,因拒絕為穿著「不雅褲裝」支付罰金而入獄一天的女記者胡笙(Lubna Ahmed Hussein),已於今天獲釋。
工會主席提塔威(Mohedinne Titawi)告訴法新社(AFP):「她已出獄,我們已付清500鎊(200美元)的罰金。」
胡笙昨天拒付喀土木法庭基於穿褲裝「有違風俗」所判處的罰金後,同天入獄。她原本可能被判刑一個月。
胡笙7月在喀土木一家餐廳與其他12名女性同時被捕,當時她穿著寬鬆的長褲。
蘇丹保守的穆斯林北部法律規定,穿著不雅服飾至少將被判處40下鞭刑。(譯者:中央社蔡和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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