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廉政會:扁已退黨 若有罪不重裁

【新唐人2009年9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5日電)前總統陳水扁所涉司法案件9月11日一審宣判,民主進步黨廉政委員會主委張天欽今天表示,廉政會曾「建議」黨中央,扁若一審有罪等同除名,但扁已退黨,廉政會不再討論此案。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所涉及國務機要費案、竹科龍潭購地案、洗錢案等案,全案將於9月11日一審宣判。

2008年8月,陳水扁坦承未誠實申報競選結餘款並匯款海外,同年10月9日民進黨廉政委員會裁決,陳水扁已構成違反廉政行為;未來若就相關案件一審判決有罪時,中央黨部應以等同除名方式處理後續事宜。

張天欽下午受訪表示,廉政會沒有權利將陳水扁除名,廉政會的裁決屬「建議」性質,除名與否由中央黨部決定。

部分廉政委員認為扁案審理過程,迫害司法人權與違反程序正義,應重裁扁案;張天欽說,台北地院3次延押陳水扁的裁定,不論在制度上或裁定內容都違反正當程序原則,有明顯瑕疵;但陳水扁已完成退黨手續,原則上,廉政會不再討論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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