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購弊案 板院判袁肖龍10年4月

【新唐人2009年9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2日電)前後備司令部副司令袁肖龍、軍事工程掮客林治崇等被控軍購貪污案,板橋地院今天判處袁肖龍有期徒刑10年4月、林治崇有期徒刑3年,本案可上訴。

其餘被告包括:負責替林治崇傳遞軍事採購工程招標文件的助理丁顗慈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3年;許佩君1年4月、緩刑3年。

前軍備局工營中心設計組長楊東山的妻子蔡瑜,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林治崇助理張雯雅、陳靖捷,下游掮客巫毓貞、薛奇昌均無罪。

這起軍購弊案中涉及軍中買官、性招待等弊端,一度引起社會矚目。檢方今年4月間起訴時,以袁肖龍涉貪污罪,求刑22年。

法院今天宣判,判決理由認定袁肖龍與林治崇期約升上將所需之新台幣600萬元,(含「MIKE陳」所收取的100萬元佣金),將由林治崇支應,並因而與部屬共同違背職務交付軍事工程招標文件、洩漏評選委員薦報名單、對部屬施壓、要求部分評選委員將特定廠商評選為第1、2名。

袁肖龍、林治崇今天並未到庭聆聽宣判,僅丁顗慈到庭。她表示,將與律師研究後續訴訟程序。袁肖龍昔日軍中同事到庭聆判,並表示將會把結果告知袁肖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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