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20日電)賑災基金會董事長范良�今天表示,8縣市淹水戶約13萬餘戶,基金會昨天預撥27億餘元淹水戶賑助金,災區各縣市政府收到款後,盼一週內有80%以上災民領到賑助金,一戶發2萬元。
八年前桃芝颱風造成100人死亡、100人失蹤,內政部於民國90年8月1日開立「內政部賑災專戶」受理捐款,用於桃芝、納莉颱風慰問金後,為妥善管理賑災捐款餘款,由內政部籌組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歷年董事長皆由政務委員兼工程會主委擔任。
范良�表示,昨天預撥27億餘元淹水戶賑助金,除非有特殊困難者,否則希望災區各縣市政府公庫收到款後,一週內能有80%以上災民領到賑助金。
他表示,莫拉克風災已進入安置與重建階段,賑災基金會日前針對死亡失蹤者預撥4.3億元賑助金,並依據行政院「房屋毀損者優惠安家計畫」預撥6.6億元,給予內政部指定專戶。
范良�表示,昨天再特別針對災區淹區水戶預撥27.28億元賑助金,給予屏東縣、高雄縣、台南縣、嘉義縣、嘉義市、彰化縣、南投縣、台東縣等8縣市政府公庫,並請縣市政府儘速核發賑助金。
賑災基金會表示,淹水賑助金請領資格,需未申領賑災基金會的安遷賑助及租屋賑助,也就是賑災基金會的民間救助金,安遷、租屋、淹水慰助金以一項為限;且須淹水50cm以上、經地方政府發給每戶5000元以上的受災戶,將依據地方政府發放清冊再予賑助,地方政府未發給者,則不予賑助。
基金會解釋,根據地方政府清冊再予賑助,是為避免浮濫申請,為過去給予賑助金的既有機制;只要地方政府已有淹水受災戶發放清冊,即可馬上發放淹水慰助金,災民請領期限為3個月。
賑災基金會表示,根據經濟部各災區淹水戶(50cm以上)統計資料,台南縣等8縣市淹水戶共計13萬6401戶,一戶發2萬元慰助金,19日預撥給屏東等8縣市政府共計27.28億元。
賑災基金會表示,慰助金財源來自「內政部賑災專戶」,莫拉克風災前約有60億元基金,至今已預撥40億元,仍有20億元,作為未來重大災害的緊急救助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