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民租金生活費補貼 明討論定案

【新唐人2009年8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6日電)因應現階段對災民的照顧將由臨時收容轉為中間安置,內政部明天將向賑災基金會董事會提安置期間的租金、生活費補貼方案。通過後,18日至災民收容所開說明會,展開意願調查。

  行政院下午召開災害重建推動委員會議,決定未來採多元安置方式,依災民需要提供租金補貼、生活費。

  內政部相關官員晚間表示,對房屋流失的受災戶在安置期間,政府將提供3種安置選項,災民可選擇住公有閒置房舍與國軍營區、組合屋或租屋。

  官員說,國防部已規劃10個營區供災民居住,預計可安置3000名災民,不過,有些營區老舊,還必須修繕,災民也可選擇住組合屋。

  若不想住營區或組合屋,政府決定提供租屋的災民租金補貼與生活津貼,租金補貼會比目前營建署或賑災基金會提出的租金補貼金額高,生活津貼也比中低收入戶生活費補助高,內政部預計提報明天下午2時30分召開的賑災基金會董事會討論後定案。

  官員強調,災民可選擇對自己有利的租金補貼方案,但必須擇一申辦,不能重複領取。

  不過,官員說,租金補貼與生活津貼只適用選擇租屋的災民,不提供給選擇住營區或組合屋者。補助經費由賑災基金會提撥,明天方案通過後,18日至災民收容中心召開說明會,預計2、3天內完成災民意願調查。

  至於遷村、重建事宜,相關部會將於20日前完成土地勘查,評估地點安全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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