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12日電】央視“新聞30分”曝光了幾款手機監聽產品,雖然價格不菲,卻是“物超所值”,比如有的監聽軟件可以竊聽監控,哪怕對方手機處於待機狀態。這項技術濫用到如此地步,的確令人擔憂。這在很大程度上呈現出個人隱私遭受侵犯的慘狀。
都哪些人在購買和使用手機監聽產品呢?粗略估計,大概竊取商業機密和夫妻間互相監聽的居多。賣監聽軟件的公司負責人也是這麼說的。通過這種手段竊取商業機密,明顯是一種違法行為。但用這來抓“小三”,問題可能複雜得多。這類官司在現實生活中,估計很難打。這在一方面是個人信息保護法規的缺乏,另一方面是取證困難。另外,如果你拿一盤錄音呈上法庭,法院可能會判斷是否採納,而很少想到去追究侵犯隱私的責任。
由此可見,手機監聽產品的氾濫,在眼下幾乎是難以避免的。因為我們這個社會,向來沒有尊重個人隱私的傳統。以前夫妻地位不平等,女性生活空間逼仄,毫無隱私可言,而男性為所欲為,也用不著保護什麼隱私,喝花酒,泡的MM那在古時候還算得上是樁雅事。至於現在,個人隱私保護意識也還是比較薄弱的。比如,不熟的人碰面經常會問對方收入多少,有沒有房子之類事情。放在西方社會,這是極其犯忌的。
這在商業領域更不用說了。但凡能夠達到目的,許多商家什麼手段都使得出來。惠普女董事長因為竊聽董事會成員電話而下台,這在很多人看來,大概像毛主席得知美國總統尼克松因“水門事件”被迫辭職那樣,感到很難以理解。現在許多人的手機經常遭到騷擾,動不動就有人打電話向你推銷產品,介紹服務。這就是因為,公民手機號碼等私人信息在不知不覺中已經被商業機構(包括移動通信公司)打包賣了好幾回了。
還不能不提到,有的政府機構本身就是侵犯公民隱私的一大源頭。可以看到,許多地方的機動車違章查詢系統都是公開的,根本不用輸入什麼密碼信息就可以查詢他人紀錄。還有,比如個人社保金繳納情況,公民身份信息等等,只要知道對方簡單信息或花點錢就能夠查詢。這表明了,一些政府部門在對待公民個人隱私問題上,缺乏必要的現代法治意識。本來政府信息公開才是常態,現在反而顛倒了過來,政府信息被捂得緊緊的,個人隱私卻被肆意窺探。
今夜,可能有誰在竊聽你的手機?標準答案是,從發生機率來說,任何機構或個人都具備這種可能性。所謂“覆巢之下,豈有完卵” ,就是這麼個道理。相關法律缺位,政府意識薄弱,再加上許多人也不把他人隱私當回事(“人肉搜索”被濫用,可以說明這個問題),手機自然都成了一部個人信息發布器。雖然憲法明文保護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可誰也不知道自己的通信內容會在什麼時候被什麼人(機構)所竊聽。
當然,這個現實困境並非無法獲得解決。特別是當下,很有必要加緊制訂和出台“個人信息保護法”,從法律上進一步明晰個人隱私的範疇及其保護措施;再者,還要盯住那些公民隱私保護意識淡薄的政府部門,通過批評和監督促其“與時俱進” ,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同等重要的是,身為現代公民,每個人既要尊重他人隱私,也要敢於對侵犯隱私的行為說不。
說到底,“手機竊聽”現象不僅關係到個人隱私和通信秘密,還是一個涉及言論自由的重大問題。從這個角度看,手機監聽產品熱銷無疑是對憲法的挑戰,也是所有公民面臨的一場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