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滑倒傷腳 2師被訴業務過失

【新唐人2009年8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0日電)台北市私立滬江高中曾姓與林姓教師,去年4月間讓學生在女廁外走廊潑水、砸水球慶生,劉姓學生因而滑倒造成長短腳。台北地檢署今天依業務過失傷害,將2名老師起訴。

檢方起訴書指出,去年4月18日下午2時許,2教師的學生在校內3樓女廁外及走廊,丟水球慶生,2人卻未制止學生,事後也沒有要求學生清理場地,2人也參與潑水活動,造成走廊與樓梯間地板積水、濕滑。

劉姓男學生當時參加社團活動結束後,行經樓梯間時,因樓梯間為磨石地板,積水濕滑,在3樓往2樓的樓梯間滑倒,導致左股骨生長板骨折,也造成左右腿長短相差2公分。

檢察官認為,曾姓導師與林姓專任教師依教師法規定,負有輔導及管教學生義務,應注意學生不宜在校內潑水嬉戲,以保障校內往來學生通行安全,2教師當時沒有不能注意的情形,卻疏於注意,導致學生受傷,顯已構成業務過失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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