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丹泳池停車場草率興建 監院糾正交通部

【新唐人2009年8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0日電)監察院調查屏東縣萬丹鄉公所興建游泳池地下停車場案,認為鄉公所、屏東縣政府、交通部未嚴謹規劃評估且督導不周,今天通過對3機關的糾正案。

監察院下午公布屏東縣萬丹鄉游泳池地下停車場案調查結果,並對萬丹鄉公所、屏東縣政府、交通部等3機關依法提案糾正。

監察院指出,萬丹鄉公所興建該鄉游泳池地下停車場,未嚴謹規劃評估,僅以一紙「交通部89年度補助省市興建示範停車場計畫工程興建表」,就向屏東縣政府申請補助,屏東縣政府未確實審查就轉報交通部,交通部未確實審查就核定補助,均有違失。

監察院表示,屏東縣政府的審查及交通部核准補助作業過程,沒有確實審查停車場規劃的可行性分析及成本效益,也沒實地勘查,過程草率。尤以交通部對於停車場的補助作業,應檢討建立一套客觀、嚴謹的審核機制,避免淪為形式審查。

監察院調查指出,萬丹鄉游泳池地下停車場,使用率偏低,效益不彰,且未能有效辦理活化措施,也沒有善盡維護管理職責,致多項設備損壞閒置,屏東縣政府、交通部督導不周,亦有違失,因此依法通過糾正案並將轉送相關單位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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