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拆遷戶遭當局斷水斷電強制搬遷

【新唐人2009年7月30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馮日遙報導)山西省太原市一批拆遷戶遭當局斷水斷電迫遷,近百戶居民上週五一連兩日堵路抗議,週六遭數百名警察驅散。拆遷戶指當局以舊城改造為理由低價賠償,又向拆遷戶任職單位施壓,不搬走就要下崗。拆遷戶把市政府告上法院,卻遭上級下令禁止法院立案,他們已上告無門。

上週五早上九時許,近百名杏花嶺區拆遷戶,集結在區政府辦公樓對出的解放路上,他們拉著「要電、要氣、要水、要生存」的橫額,將整條解放路堵塞。拆遷戶張先生向記者指,本月初當局加大迫遷力度,截斷住戶水、電及煤氣供應,激起民憤。他們週五起一連兩日堵路,但週六堵路行動卻遭數百名警察驅散。

張先生:「週五那日由早上堵路至晚上九時,區政府派來領導及十多名警察在場旁觀,指揮交通,未有攔阻。但週六就明顯派多了人,數百名警察,治安員等在場,阻止我們堵路,驅趕我們離開,所以堵路不成。」

張先生說,堵路事件後區政府領導下令,恢復區內的供水、供電及供煤氣安排,呼籲他們冷靜解決問題,但事件至今當局一直未有任何說法。張先生說,去年7月中太原市杏花嶺區政府發來通告,以舊城改造為由進行拆遷。由於賠償價太低及安置房太偏遠,7千多個拆遷戶一直拒遷。但因為當局施用種種恐嚇及滋擾手段,包括拒遷戶要面對失去工作崗位的威脅,不少拆遷戶無奈相繼離開。現時餘下祇有近百戶人,繼續抗爭。

張先生:「我們拆遷戶中有很多人都是公務員,或在某些大企業內工作的,當局為了迫走我們,對拆遷戶或親人任職的單位施壓,若不搬走,就要下崗,不論是拆遷戶本人或其子女,甚至親友,叫人難以接受如此卑鄙手段。」

另一名拆遷戶宋先生指,當局在沒有辦理任何合法手續情況下強拆,他們將區政府違法行為告上法院,要求徹銷拆遷行動,但法院卻不立案,令他們無處申訴。

宋先生:「我們不服當局違法拆遷,侵害我們合法權益,到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訟材料,要撤銷該拆遷通告,但法院收到起訴狀後,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我們多番到法院找法官理論,結果中院院長說,是市委開會後下令,逢涉及拆遷改造的案,法院不准立案、不准受理。」

宋先生說,由於法院不肯給予書面文件說明不立案的原因,令他們無法向上一級的法院申訴。宋先生指責法院不作為,向省高級法院申訴,結果省高院亦一直在推,至今沒有法院肯受理此案。他希望社會各界能關注他們的苦況。

杏花嶺區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區內確有拆遷行動,他否認違法。他說:這個拆遷行動是太原市政府下來的,沒有違法,你不要聽他們所說,他們說的都不確實。

至於拆遷戶遭斷水斷電迫遷,工作人員以事忙為由,拒絕回應。

而杏花嶺區長韋先生,獲悉是記者來電查問有關拆遷事宜時,就立即掛斷電話,其後他手機已被轉駁留言信箱,至截稿前他都未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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