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27日訊】(中央社雪梨27日法新電)媒體今天報導,54歲澳洲男子因妻子未幫他準備午餐,一氣之下縱火燒自己的家,法院判他必須入監服刑。
澳大利亞聯合新聞社(AAP)報導,54歲的席芬卓多斯(Rajah Theivendradas)在樓梯潑灑汽油並縱火,被判入獄服刑4年。
報導指出,他的妻子和年齡分別是21歲及16歲的女兒逃離火場時,僅受到輕微燒傷。
法院審理此案時發現,席芬卓多斯在事發前一天大量飲酒且和女兒發生嚴重口角。這起事件去年5月發生。(譯者:中央社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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