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沅陵縣城管打人引發大規模群體事件

【新唐人2009年7月27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唐琪薇報導)湖南省沅陵縣因城管打傷攤販引發當地民眾大規模堵路抗議事件,分析人士指出,多年來城管和商販惡性衝突事件不斷,原因之一是城管本身就缺乏合法性。

據瞭解,7月20日,湖南省沅陵縣的數名城管人員在碼頭龍舟廣場取締非法商販,在強行要求流動粉攤攤主向必銀離開時,將其煮粉煤爐踢翻,燙傷向必銀2歲的小孩。向必銀一怒之下拿起旁邊賣肉的砍刀,用刀背向城管人員連砍數刀後逃跑。一群城管蜂擁而上,對向必銀拳打腳踢,直至其昏迷。22日,向必銀家屬在其遭打的地方掛起「城管打人,法理不容」的橫幅,並將其受傷的孩子以及相關的照片印刷出來進行遊街示眾。記者致電湖南省沅陵縣辦公室,值班人員一開始矢口否認有群眾在街頭抗議。

「沒有的事兒,那是謠傳。我生活在這裏,我沒有見到這種情形。」
當記者提及網路的現場照片顯示,有數十人在沅陵縣沅水大橋遊行、導致交通堵塞時,這位值班人員這樣告訴記者:

「他們是發生了一點事兒,但是已經處理好了,現在事態已經平息了。」
廣東資深網路評論人北風表示,近幾年來城管和商販衝突的惡性事件屢見不鮮,經濟不景氣是一個原因:

「對於很多小商小販來說,那個攤,那個點,可能就是他們維持生計的一個家當。連這個最後維持生計的一個家當都要把它取締,或者是用很粗暴的方式把它給處置掉的話,你可以預見他那個反抗情緒有多大。」

談到非法攤販合法化的可能性時,北風說,由於很多地方政府更重視的是自己的政績而並非這些小商販的利益,要讓非法攤販合法化非常困難:

「這些小攤販的話,他們即使能合法經營,他們所貢獻的所謂的GDP也好,產值也好,是微不足道的。另外一方面,國家在一些衛生城市、文明城市的考核方面,而這些市容市貌又占了一個很高的比例。所以,他們會不遺餘力地去取締、去掃蕩、去打擊。」

北京華一律師事務所的浦志強律師說,城管定位模糊,執法許可權與其他行政主體的許可權多有交叉,範圍不確定,在執法程式上沒有嚴格遵守法律的明文規定。浦志強律師說,中國的行政機關或事業機關的編制中都不存在城管這樣一個機構,所謂的「城管執法」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全國各地的城管實際上是適應90年代市場經濟的變化過程中,在分權的這樣的一個趨勢之下,又痛感管理權互相分散,互相推諉,於是呢,又綜合了各個部門的權力形成了一個城管。那麼城管在這個時候,不管穿的什麼樣的制服,不管是否號稱執法,實際上都是一種不法侵害。因為他們本身的存在和行為都沒有合法性。」

2007年,備受社會輿論關注的北京小販崔英傑刺死城管副隊長李志強一案,曾經引起過有關城管執法合法性的大討論。兇手崔英傑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刑兩年。浦律師表示,當年崔英傑之所以被判死緩,就是因為官方無法面對「城管是否合法」這樣一個基本的問題。

「小商小販即使是違法經營、無照經營甚至是違規經營,他都不應該歸城管管。城管越來越成為黑惡勢力的打手,他們的行為我基本上不認可。」

沅陵縣政府7月23日在其官方網站上稱,「雙方傷者經全力醫治傷情平穩,群眾情緒基本穩定,此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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