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20日電)近年中國貪官外逃花樣翻新,中國商務部發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外逃官員數量約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億美元。
調虎離山式:貪官在出逃前已做好準備,事先把親屬安排到國外定居,一旦感覺自己的腐敗問題可能被發現,就立即借機潛逃國外,例如河南煙草專賣局原局長蔣基芳,早在案發前就安排妻子和子女定居美國。
暗渡陳倉式:貪官透過在國外開設分公司,把在大陸的資金悄悄轉移到國外分公司,自己經常往來於國內公司與國外分公司之間,一旦自己的腐敗問題被發現,就待在國外不回來,例如原河南豫港公司原董事長程三昌就是典型。
順手牽羊式:貪官在與國外的企業或公司打交道時,往往蓄意與這些企業或公司建立非業務關係的其他親密關係,然後利用這層關係把親屬轉移出境,例如河南省服裝進出口公司原總經理董明玉出逃前,先在美國為自己建立不錯的生意關係,接著讓妻子和兒子打理那裡的生意,並獲得了美國綠卡。待他認為條件成熟,便於1995年逃往美國。
金蟬脫殼式:貪官辦理了很多假身分證,然後用假身份證辦理真護照,通過旅行團出境轉逃第3國或者偷渡到第3國。
例如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全家出境時所用證件全部身分不明。她早就擁有美國綠卡,但卡上姓名非她真名。換言之,一旦她逃到國外,不僅沒有海關記錄,而且還可以堂而皇之易名而居,過上安全生活。
聲東擊西式:貪官為掩人耳目,常常採用聲東擊西的伎倆,在打算外逃時,刻意掩飾自己的去向,給別人一種自己沒有任何異常舉動的假象,原中國銀行南海支行丹灶辦事處信貸員謝炳峰、麥容輝就是典型。
假途伐虢式:貪官事先在國外安排好了出逃地,但為了出逃時不被發覺出逃地,往往不直接逃到目的國,而是輾轉幾個國家,最後才到達出逃目的國。
例如河南高速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董事長童言白早在幾年前安排妻子和孩子移民到澳洲,2004年1月2日,童言白從深圳口岸出境,先到達香港,隨後轉道菲律賓,最後到達澳洲,與早已移民的妻兒會合,可謂費盡心機。
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重大對策研究課題組組長王明高指出,貪官外逃最愛逃向目的地,中國周邊國家例如泰國、緬甸、蒙古、俄羅斯等,是涉案金額較少、身份較低的出逃人員首選。
非洲、中南美洲、東歐等一些國家,如突尼斯、厄瓜多爾、匈牙利等,是那些辦不到直接去西方大國證件官員外逃的跳板,一有機會便會轉到西方國家去。
至於西方發達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澳洲、荷蘭等,這是涉案金額大、身分高的官員外逃的主要目的地,這些官員看中的是美國、加拿大等國家容易接納外來者。
外逃貪官出逃時的年齡呈現行業特徵,政府公務員年齡大多在50歲以上,非政府公務員大多在30至50歲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