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拆遷訪民張淑華的求救信

【新唐人2009年7月18日訊】我是江漢轄區居民張淑華,家住武漢市江漢區龍王廟地段沿河大道12,13號。2007年8月25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盛唐房地產商有預謀地組織一百多人的犯罪團夥,事先把路燈熄滅,用三十多輛犯罪工具,暴力毀掉五棟數千萬價值商業私房,屋內財產上百萬,綁架四名人質,此刑事案至今警方只抓一名小混混當替罪羊,有意為犯罪份子開脫,減輕罪行。。2008年8月13日,開庭審理龍王廟“8.25”刑事案近一年沒有判決。



政府某些官員與“盛唐”開發商相互勾結,不擇手段侵佔老百姓利益,搶奪老百姓財產。受害人業主張文焱、曹玉珍女兒張淑華、張萍萍被迫進京上訪,截回武漢後問題不解決,還多次綁架,非法拘禁160多天,房屋被毀後我父母張文焱、曹玉珍常年臥病在床。母親曹玉珍在奧運期間因女兒張淑華遭關押氣憤成疾,無錢醫治於2008年9月5日含恨去世,重病救助醫療費也被無故扣壓。 2008年12月5日下午,所住的過度房突然失火,臥病在床的父親張文焱被活活燒死,家中僅剩的一點財產也全被燒光,火災救濟款也被剋扣不知去向。一場罪惡的野蠻偷拆害得我們家破人亡,流離失所。

2007年10月15日至11月6日,張淑華被關在江漢“柏泉”法教班期間,江漢區民族街書記劉得志,親自到法教班二樓會議室親口對張淑華說:“你們的房子是賠償和補償”,在同年11月期間民族街朱國海科長到張淑華家親口說:“我們房子每平方按3或2萬元計算。如果認為買不到同類地段的商業鋪面,友誼路中學對面有塊地,江漢區政府在這快地上有商業門面,可以互換安置。”可是現在他們都不承認,所有的承若他們都不算數,忽悠、欺騙百姓如家常便飯。武漢江漢區民族街某些領導不講誠信,用霸王條款欺壓百姓,袒護開發商。說甚麼房屋拆遷由政府統一定價,由武漢市政府說了算。不講黨風、不講國法。

按照市場價格江漢龍王廟同類地段
商業鋪面價格每平米平均價是6萬元左右﹔
倉庫價格每平米平均價是4萬元左右﹔
住宅價格每平米平均價是8千元左右﹔
我龍王廟被毀私宅一樓為商鋪,二樓為倉庫,三樓、四樓為住宅。
以上價格只是房產市價的平均值,尚不敢算房屋被毀後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房屋租金損失、上訪多年所遭受的經濟損失及多次遭“法教班”關押和家破人亡所承受的精神折磨。
可江漢區政府、民族街辦事處幹部和“盛唐”開發商欺負我們只給150萬的房產補償,這公平、合理嗎?民族街辦事處給的價格是:
最新商業門面 1.5—1.8萬元/ m2 倉庫按住宅計算
最新住宅 4800—4900千元/ m2 重置價700—360元/ m2
搭蓋 52.10m2 2427元/ m2 搭蓋重置價×(85%)

現在區、街政府的幹部對我們說,以前“盛唐”拆你們家的房子是商業開發,現在已經改為國家征收,馬上就把你家房子地基整平修公路。讓人更可惡的是每次接談他們都要我們拿出解決方案,而我們一拿出方案他們馬上就說我們漫天要價,提無理要求,然後再加以拖延。目前已經拖了5年多了。

我們一大家人已經是走投無路了,孩子們要讀書,我們又沒有固定的工作,上訪討回自家的財產也讓我們無法正常的生活、工作,進京上訪更多的是迫於無奈。懇求楊書記責成有關部門解決我們家的房子被毀問題,讓我們一家老小安居樂業,過上穩定的日子。我們全家再次謝謝您,拜求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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