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件發生的前因
1、直接原因
6月26日發生在廣東韶關的維漢工人沖突,是因為韶關玩具厂一位前職工在网絡上散布謠言,六名新疆男孩強奸了兩名漢族女孩,結果引發5000漢族人沖到維族員工宿舍暴打。警方不予制止,至少導致18名維族人死亡,而官方只報道了兩人死亡。事件起因、發展和政府處理的結果引起維族人不滿,進而在維族生活聚集區新疆烏魯木齊市首發,引起了大規模的連鎖暴力行為。
“星期天(7月5日)下午5點,烏魯木齊市有近万維族市民自發舉行游行示威,抗議政府長期對維族人進行的敵視宣傳,他們同時還要求政府對廣東韶關維族人被血腥毆打事件做出交待,停止強迫維族人到中國大陸去打工。”──新疆騷亂傷亡近千人:官方維族互指責 博訊記者 海濤
2.歷史原因
以馬列主義思想理論為指導的中國現政党及其政權,一直奉行唯馬列是尊的強盜邏輯,以毀滅除己之外的所有思想文化為己任,以高壓性的种族政策、文化政策和宗教政策強迫不同民族、不同階級、不同信仰和不同文化的人們舍棄既信,轉尊馬列,使包括邊疆少數民族在內的各階層人民喪失或改變了很大部份的原有生活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使維族人、藏族人及其它少數民族和所有中國人民一樣,在共產新王朝下產生了一种滿清入關時“留發不留頭,留頭不留發”般的失落感、壓迫感和受辱感,從紅朝立朝之初即已激發了民族矛盾、文化矛盾和階級矛盾,為后來的民族和諧相處留下了隱患。
為追尋原有的信仰之魂和生存之道,各邊疆民族与同樣身處极權統治之下的底層漢族人民一道,不斷地上演着一幕幕新的反抗埃及王的故事和出埃及記,本次的7.5維族暴動,只是這种歷史故事的延續和暴發。
二、 新聞報道的偏袒性
只要是發生在中國內地中共治下的任何事件,尤其是近年來突發性的政治敏感事件,一般情況下只有政府屬下的獨家新聞机构參与報道(7月7 日的央視新聞中,就提及“記者跟隨執行平暴任務的武警部隊采訪”的說法,可見媒体記者的附庸性和從屬性),其它新聞媒体則只能參用所謂的“新華社通稿”,以統一口徑,達到事件定性并引導世人認知之目的,而境外媒体和民間自由聲音則難有此奢望。
從政府對待敏感事件的既定態度和操作手法(封鎖通訊、電力、道路、言論)上,可知其新聞結論的觀點難免偏頗,真相必然失實,如何讓世人信服?
三、 維漢沖突中的三大交叉矛盾
事件表面是民族沖突,實質上由民族矛盾肇始,引發弱勢民族對自身權力的述求和發泄,其中隱含了更高層面的城鄉歧視和階級歧視因素。此行為与中國紅朝歷史上既有的階級矛盾和城鄉矛盾交錯糾纏,体現出一幅錯綜复雜的矛盾圖畫。
1、民族矛盾
任何矛盾皆宜解不宜結。在多民族共存的中國,任何執政者尤其是自認馬列暴力主義的信徒、加上大漢族主義心態的中共強勢政權,本來更應注意自己行為的适度和理性。但可悲的是,從50年代“王師入疆”的那一刻起,以“王胡子”為首的“共匪軍”,即以“鐵血政策”對以維族為主的少數民族進行了一場慘絕人寰的民族屠殺和种族滅絕(王震死后,南疆有老維族放鞭炮慶賀),然后將“解放軍”改制為“住屯軍”(建設兵團兩百万人),對新疆進行大量移民,計相關机构和親屬人員達數百万之眾(現烏魯木齊2百多万人口,少數民族不到四分之一,維族是人口最多的少數民族),以開發和建設的名義對原住居民行資源掠奪之實,并對少數民族行“漢化”政策,行政性質名為“自治”,實為“漢治”加“專制”,這是引起邊疆民族不滿的几個歷史原因。
以“解放者”和“救世主”自居的強勢政權,對自己治下的各族人民采取高壓政策和血腥統治,將自己的意志和信仰強加于人,在本族內部,体現為階級壓迫,一旦跨越了种族,即是有違“國際法”和人道主義的种族壓迫和种族滅絕行為。
多年來,以中共為首同時拉籠少數民族權貴組成的統治集團,對包括少數民族和所有漢族人民在內的中華民族曾經犯下的歷史罪行刻意隱瞞并极力淡化,意圖讓人民遺忘其難以償還的歷史血債。但深受其害的各族人民,在舊傷未愈又添新傷的水深火熱中,除了奮起反抗之外,還有其它選擇嗎?
讓人難以理想的是,暴政一方面淡化罪惡,一方面卻還在不斷地制造新的血債。這种自相矛盾之為,或許正是其“不規矩出牌”的邪惡之處吧?
2、城鄉矛盾
中共政權長期奉行“以農補工”的极端經濟政策,重點發展以軍工為主的重工業,在工業產業布局完成后,也并沒有及時對落后地區、產業、人群進行反哺,而是一如既往地進行政策和財政傾斜,使經濟領域各產業發展极度失衡。
城鄉二元分割的戶籍制度,實質上就是中國特色的“城鄉隔离制度”。此制度使處于落后經濟區的廣大農村人沒有机會參与先進的經濟活動,更沒有机會分享經濟發展成果,造成不同區域之間貧富差距拉大,出現富者更富貧者更貧的慘局。
在中國存在一种特殊的經濟分布現象,被人形象地稱為“東部是歐美,中部是亞洲,西部是非洲”,映證了在區域發展政策布局上的不公正。
落后地區的貧困人員大量流向發達地區,造成地域性矛盾,如果涉及利益述求并有非本族人員加入,則必然催生民族沖突,使一場讓中國人已司空見慣的一般性事件的性質上升到种族沖突性質,使其后果變得更加复雜化和嚴重化。
看來,這种人為的制度性安排,是所有社會矛盾的主要來源。
3、階級矛盾
當前國內矛盾的主流,是由貧富差距引發的階級矛盾,具体体現在專制体制之下的官民矛盾。
以“階級斗爭”和“暴力革命”起家,并聲稱要最終消滅階級存在的“無產階級”暴力政党,到后來卻以“制度犯罪”的手段,以其王者之法,將一個個社會之中的自然人平分為三六九等,公然推行階級歧視和等級壓迫政策,在為社會平添了無以數計苦難記憶的同時,沒想到也使它自己淪為了天下所有被壓迫階級共同的階級敵人。
從近年來各地方風起云涌的官民沖突事件中不難看出,專制統治者正在為自己從歷史到現行的暴虐行為付出對等的代价,其統治基礎和統治合法性正遭受到前所未有的考驗。
讓人難以接受的是,一小撮暴政統治者所犯下的歷史罪行,卻必須要其本族中諸多無辜的普通人來為其暴行買單,并且它還要在其中繼續混水摸魚,坐收漁翁之利。
上述三大矛盾是中國社會矛盾的主線,完整而交叉地体現在此次的維漢沖突事件之中,并且是以階級矛盾為主,城鄉矛盾次之,民族矛盾再次之。
四、 沖突背后的政治勢力推演
1、國外勢力
在國內(特別是藏疆地區)現有的政治高壓、技術封鎖和軍事管制態勢下,以亡居海外現年62歲的熱比婭為首的“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因其凝聚力和影響力明顯不足,尚難具備遙控從中國大東南到大西北這樣橫跨万里的國家級行動的能力,況且他們再三申明并不提倡恐怖暴力行為,雖然事后必然發聲言事,但事前策划的可能性并不大,政府也從未拿出過讓人信服的證据。
至于說其它歐美國家是否有染,与伊朗事件一樣,則更屬無稽之談。
以政府多年來在類似事件上動輒上綱上線,慣以政治批判代替或影響司法裁決,以一党之言定乾坤而無視自己的王者之法的長期不良表現(如西藏有事必指“達賴分裂集團”,新疆有事必指“東突恐怖分子”或“世維大會”,國內腹地有事必指海外“敵對勢力”,維權事件必指“別有用心者”,宗教事務必指“法輪功X教”,异議事必指“少數民運分子”),也可以佐證“操縱力量來自海外”的定論,純屬子虛烏有之說,只不過是政府的故伎重演罷了。
2、國內主流政治勢力操縱
這是可能性最大的一种。
①、 轉移國內矛盾
不能排除當政的主流派自編自導自演民族沖突事件(如前几日廣東省韶關事件中,警方對沖突一方暴力行為的縱容和視而不見,如08年拉薩事件中的武警演員,和藏服“大砍刀”漢人,如京奧之前,小胡視察青島海域照片中的人物粘貼复制造假,如20年前89六四時,讓首鋼工人參与打砸),以求轉移政治危机和緩解階級矛盾之用。
統治集團面臨前所未有的政治合法性危机,為了挽回頹勢延緩終期,經常會采用一些不設底線的流氓政治手法,如限制言論自由,封鎖网絡信息,打擊异議人士,借用黑暗勢力,以左手制右手,自導自演惡做劇,嫁禍栽贓惡人先告,借花稱佛以霸充善,指鹿為馬顛倒事非,扭曲歷史制造假象等等,無所不用其极。
本次事件,只是其中几种手段的綜合應用而已。但這种以左手制右手的荒唐弄劇,無异于服新毒制舊毒,直至無藥可救而終。
②、 執政党內部不同派系之別的相互制肘
從廣東到新疆,兩個相距遙遠看似無關的事件,卻有着天然的內在聯系。与廣東事件遙相呼應默契互動的,正是江系舊臣、掌控中國大西北的新疆王—王樂泉。
09年以來,胡系對江系的清算已有決定性效果,尤其是江系廣東幫人馬的多米諾骨牌般連續落馬,使江系不得不使出自認為是殺手_級別的拼死一搏,即以一直隱約顯現并一直為國際社會所關注的中國民族矛盾的激化和暴發,來打亂胡系的政治譜系安排,引起世人對胡的不滿,進而影響胡的政治前途,達到彼消己長的政治目的。
五、 認清各民族人民的共同敵人
這個世界上,除了自我標榜“中庸謙和”的“大漢”民族滿身浸淫着奴性之外,其它民族多是具有犧牲精神的血性民族,他們不會久居人下而甘受無盡的胯下之辱,為了起碼的生存和信仰,哪怕是以生命為代价,也在所不惜。
最高統治集團意圖以民族矛盾來轉移階級矛盾的做法,是在當前其政治統治基礎不斷受到來自各方“敵對勢力”挑戰的情況下,不得不祭出的一招損棋。這招損棋,同時也是一招險棋,表現出統治者的狂妄和無知。
漢、維、蒙、藏、回、滿等各民族中的普通民眾,不論是身居國家腹地還是偏居邊疆一隅,都是處于被專制政權壓迫之下的“劣等人”,都是這個專制政權暴政之下的受害者。所以,各民族兄弟不能放棄主要的階級矛盾,僅僅為了解決小團体眼前的次要矛盾而輕易中了統治集團設下的政治圈套,無謂地進行親者痛、仇者快的自相殘殺。
民族隔閡、民族仇恨在長期的种族歧視政策下,毒化着漢族与各少數民族人民的心靈,近年來更像豬流感一樣肆虐。而這一切難以化解的社會矛盾的始作蛹者,才是需要我們共同面對的敵人。這個共同敵人,即是邪惡的制度所造就的暴虐政党及其政權所代表的權貴階級和專制集團。
2009-7-7
(《自由圣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