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13日電)麥當勞、達美樂炸油含砷案,台北縣政府衛生局今天公布裁罰標準,認定適用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規定,裁罰新台幣6萬到30萬元。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09/07/13/a317142.html
【新唐人2009年7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13日電)麥當勞、達美樂炸油含砷案,台北縣政府衛生局今天公布裁罰標準,認定適用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規定,裁罰新台幣6萬到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