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嚴修報導)安徽省廬江縣檢察院老宿舍樓隨時會被強拆。拆遷通知最後期限已過,然而至今還未與所有居民達成協議。居民投訴,他們受到當局威脅,有人被迫簽字。居民在本星期寄出信訪材料,不排除親自到縣政府上訪。
安徽省廬江縣檢察院老宿舍的居民投訴,在沒有和所有居民達成協議的情況下,他們的居所面臨當地政府的強拆,對於他們的合理要求,當局並不理會。
星期二,其中一位居民向本台反映,當局的拆遷通知的最後期限是本月15日,居民們曾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但是一直沒有任何答覆,也沒有進行強拆。近日,居民們已經準備好文件,首先進行信訪,如果還是沒有結果,他們將派代表到縣政府上訪。
居民:「附近的房子都拆得差不多了,就是我們的這個房子現在又沒人過來強 制拆遷,他現在是置之不理,不理我們。」
記者:「那你們什麼時候上訪呢?」
居民:「也就這個禮拜吧,我們已經把稿子理得差不多了,馬上用信件的形式寄過去,如果再沒有反應的話,我們就準備自己上門,我們自己到縣政府,去派幾個代表去一下。總是希望和平解決,不要產生什麼大的矛盾。」
據居民介紹,宿舍樓於1979年建造,一共有9戶人家居住在這裡,大部分為檢察院的離退休老幹部。每戶都有臨街門面,居民除了退休老幹部外,子女們絕大部分下崗失業,該門面房成為他們的唯一生活保障。
這位居民還向本台說:「就是我們的最低要求他沒有達到,所以我們就不讓。」
記者:「那你們最低要求是什麼?」
居民:「就是拆了我們多大面積的房子,還我們多大,是門面房就還門面房,是住房就還住房,是多大就還多大,就行了。」
記者:「他們提出的補償是什麼呢?」
居民:「他們就是按照你住房多大還多大,門面房就不算。」
記者:「之前跟政府談了多久呢?」
居民:「去年年底就一直談到現在。」
記者致電廬江縣政府辦公室:
記者:「檢察院老宿舍的一些居民向我們反映,他們沒有達到協議,但是將會面臨強拆?」
縣府辦:「你說的情況我不太清楚,我瞭解的情況跟你說的不太一致。
記者:「您方面瞭解的情況是怎樣呢?」
縣府辦:「這個具體有部門在管理這方面的事情,你說的我不太清楚。」
該居民表示,拆遷補償安置是一個民事行為,須用《民法通則》、《合同法》來調整雙方的關係。《合同法》中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干涉合同的自願簽訂;還有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簽訂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涉。然而,部分拆遷戶中已有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子女必須說服親屬簽字,否則就被威脅停職,在這種「拆遷株連」的強大壓力下幾個老退休幹部含淚簽下不平等協議。他說:「他們都是檢察院的老幹部,他們有的還在位子上,還有的是防貪局的局長,還在我們那邊住著呢。有一個他是我們城關鎮鎮長的父親,他鎮長也是沒辦法,回去叫他父親簽字,不然他鎮長還要停職,不讓他幹了。政府是無理行為。」
居民還投訴,地方政府和房地產商相互勾結,藉著國有土地儲備舊城改造之名,大肆進行營利的商業開發。另外一位居民對本台說:「總體給我的感覺這塊拆遷就是:以恐嚇、威脅、欺騙,我估計就是這麼一種狀況在。他口口聲聲說是政府行為,開發商可能就看上這塊地皮,然後就是和政府談,然後政府就出面了,政府肯定想從中間漁利了,而且這就是最主要的一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