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6月24日電】公安部五條禁令
一、嚴禁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違者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二、嚴禁攜帶槍支飲酒,違者予以辭退;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
三、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違者予以辭退;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
四、嚴禁在工作時間飲酒,違者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五、嚴禁參與賭博,違者予以辭退;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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