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6月23日訊】北京司法當局以不給通過所謂年終考核、無法正常執行律師業務的方式來打壓維權律師。北京律師江天勇就此指出,當局不僅打壓了律師本人,更使得需要法律援助的受害者得不到幫助,讓公、檢、法部門可以任意的胡作非為。
近日,維權律師江天勇向本臺記者表示,由於北京當局施壓、他的律師證未能接受所謂的年終考核,使他無法繼續代理哈爾濱法輪功修煉者栗志剛和北川地震遇難學生家長代表何洪春這兩個案子。司法當局也對公檢法部門的胡作非為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它不僅僅是打壓了維權律師本人,他真正的打壓了這些利益受損害、權利受侵害的這些人、無法獲得救濟。在司法不公正、公檢法如此枉法的情況下,敢於堅持依法代理、辯護的律師又無法參與的話,客觀的結果就是任由公檢法的胡作非為,沒有任何制約了。」
原先和江天勇共同辦理案件的韓志廣律師表示,根據有關規定律師的執業證,必須一年一考核,原先稱為註冊。
北京律師韓志廣:「沒有註冊的話來說,許多工作幹不了,比方說看守所會見,人家一看你沒有註冊,就不予你會見的。」
據江天勇披露,代替他的律師李長明,在和韓志廣一同辦理哈爾濱栗志剛案時,遭到當地法官宋成章的百般刁難,一直無法取得該案的複印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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