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6月20日訊】福建省福州晉安區殘疾人林旭光的住家及店面,在沒有簽署任何補償協議的情況下,被地方當局給拆了,他被迫四處上訪,卻始終沒有結果,反而遭到拘留,還曾被判1年勞教,這個月11號,他的房子被拆得一乾二淨,全家已無安身之處。
林旭光原來擁有一間53平方米的店面做生意養家,200多平方米的祖房全家人居住,2006年3月地方政府進行強制拆遷,住家加上店面的賠償款,連最便宜、30平方米大的房子都買不到,林旭光因而拒絕簽字。
林旭光:「由於我沒有在協議書上簽字,他地方政府就打擊報復。」
林妻:「公檢法參與拆遷,斷水斷電,2006年3月17號,把我們主要店面強行封掉,不准我們營業。」
林旭光到北京上訪,2007年反而被抓並遭判勞動教養一年,去年8月期滿獲釋後,當局繼續派人24小時跟蹤監控﹔今年5月26號,當地政府開始拆林旭光的祖房,幾天前,房子被夷為平地。
林妻:「6月11號,第四次把我房子全鈎掉了。」
該村支部書記陳齊富稱:強拆是上級決定的。
陳齊富:「他房子是被強制拆除,這沒錯。這個我們也做不了主,我們也沒這麼大權力。」
林旭光目前全家沒有了安身之處,他則獨自在外流浪,他說,怕看見老婆的淚,怕聽見母親的嘆息聲,更怕地方當局的打擊報復。
新唐人記者 王文傑 李紫吟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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