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案二審開庭 子女指王又曾掌管財務

【新唐人2009年6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8日電)喧騰一時的力霸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首次召開準備庭,逃亡海外的前力霸集團總裁王又曾6名子女都出庭,有多名子女都表示不管財務,力霸集團的財務都由王又曾掌管。

力霸案去年12月31日一審宣判,王又曾的多名子女包括王令台、王令一、王令楣、王令可、王令僑、王令麟都遭到判刑,全案檢察官與被告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進行準備程序,王又曾6名子女都出庭辯駁。

王令一表示,力霸與嘉食化並不是被掏空,力霸案不是掏空案,兩家公司是因為經濟不景氣才虧損,因此力霸案是虧損案。王令楣說,王又曾因為無力面對外界壓力而遠赴海外,才讓力霸的虧損案變成了掏空案。

王令一與王令台都表示,自己在力霸集團只管業務、生產與行銷,財務都是由王又曾掌握,王又曾才是實際負責人。王令楣也說,力霸集團的財務都是由王又曾直接指示財務會計人員,財會人員也是直接向王又曾報告,並不會報告其他人。

王令可則坦承沒有出席嘉食化董事會,卻在簽到簿上簽名,涉嫌偽造文書,但她並不知道董事會實際上沒有召開,當初也是認為對公司經營有需要,所以在簽到簿上簽名。王令僑也說自己是聽王又曾的指示辦事。

 王令麟說,他沒有掏空力霸與嘉食化,且自民國79年擔任立委後,已經沒有參與兩家公司的營運,當初也是相信王又曾,才會在嘉食化董事會的簽到簿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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