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導指陳良宇獄中得到特殊待遇

【新唐人2009年6月16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李若清報導)親中的香港鳳凰衛視的週刊報導,中共前政治局委員、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在秦城監獄服刑期間受到特殊待遇,囚室是20平方米的套間;有獨立洗手間及洗衣機等設施;一天享有4餐膳食,其中包括宵夜供應。報導引起一些網民的憤怒,但他的律師極力否認獄方對他特別優待。

鳳凰衛視旗下的鳳凰週刊引述知情人士透露,陳良宇雖然被關押在秦城監獄裡,但還享受著比較舒適的待遇。報導說他住在的一間20平方米的大套房,內裡有獨立的坐廁,並配有洗衣機。

報導說陳良宇每天的伙食費接近200人民幣,一日有4餐供應,包括宵夜。據說陳良宇曾經提出自資改善伙食,列出所需食品清單,如紅酒、桃仁等,但遭拒絕。

此外,報導說他可以看報紙,看內容受限制的電視,還可以讀書寫作。服刑期間,他也可以不穿囚服。他大部分時間穿西裝,但不打領帶。報導說又說,他每天上午可以出外放風,他有時會打太極拳,但走到那裡都會有獄警跟隨。

本台週一打電話到主管秦城監獄的公安部尋求回應,但工作人員拒絕評論。

最近探望過陳良宇的辯護律師高子程週一接受本台採訪時,極力否認他在監獄受到特殊待遇,強調他的獄中條件沒有跟別人不一樣。回應記者問到的伙食費及不用穿囚服的說法,他直指報導錯誤。他說:「不存在的,他的條件沒有絲毫優於別人的地方,他跟其他所有人是完全一樣的。」

但高子程說陳良宇可以看報紙及電視,他的家人也可以一個月探望他一次。他說63歲的陳良宇的身體跟精神狀況都很正常,跟以前一樣。被問到有沒有替陳良宇提出減刑或上訴,高律師說沒有這個打算。

上海拆遷戶代表沈婷表示,看到關於陳良宇在監獄中享受特殊待遇的報導,覺得中國的法律只是針對平民百姓,而不嚴懲高官。她說:「給我們的感覺就是『刑不上大夫』,就是他們有權有勢的,經過判刑後待遇還是比我們好。中國是有法律,沒法治的,完全是人治。」

此外,該報導在互聯網廣泛流傳,很多網民指陳良宇在監獄中享有特別照顧,對其他囚犯不公平。

有網民在鳳凰衛視的博客上留言說:他吃的是納稅人的錢,一般人犯罪也有這樣待遇嗎?有人更打趣問:窮困百姓想入獄,通過什麼渠道呢?

陳良宇曾任國家領導人級別的中共政治局委員,2006年9月因為涉及上海社保基金案被當局免職調查。去年4月他被法院以受賄和濫用職權被判18年。他被指貪污濫用239萬,導致國家損失3.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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