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當局還想玩貓膩將付出更大代價

【新唐人2009年5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吳偉林報導)5月26日,巴東公安對鄧玉嬌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但鄧玉嬌並沒有完全的人身自由,而官方行為所表現出來的跡象卻令外界擔心。北京著名維權律師李和平表示,官方的所為跟當初楊佳案一樣,在刻意隱瞞案情,並希望民眾和輿論持續關注,直到真相大白,給公眾一個公正的交待。

聘請律師與楊佳案一樣
  
李和平律師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這個案件有很多的地方令人不解。鄧玉嬌家人聘請律師按規定是自由的,後來她可能受到有關方面的壓力,提出解除北京二夏律師,但後來夏霖律師沒能跟她聯繫上、見到面。鄧玉嬌的母親又聘請了湖北律師。」
  
他認為,這個聘請律師的過程跟當初楊佳的案子情況一樣。「當初楊佳案,上海指定的律師為楊佳辯護,拒絕其他的律師,這樣做便於受地方當局的操控。」
  
據報導,楊佳在聘請律師問題上對上海警方說,只接受母親王靜梅委託的律師。正當此時,王靜梅突然失蹤,活不見人,死不見屍。於是官方指定了兩名與上海警方有密切關係的上海律師謝有明和謝晉代理楊佳案,並宣布拿到了王靜梅簽訂的委託書。四個月後,楊佳案定案,王靜梅才出現,原來她被官方突然帶走,關在一家精神病院強制接受治療。

「核彈」之說 疑公安隱瞞重要案情
  
對於夏霖律師所說的他還有「核彈」,李和平律師分析說:「這是說明鄧玉嬌爆出來的應該還有更多當地官員犯罪的事情。究竟怎樣目前不清楚。夏律師回到北京之後,他們之間還沒有見到面。 」
  
夏霖律師說的「核彈」到底是什麼?李和平律師分析,可能夏霖律師發現了當局隱瞞了重要案情,「肯定是跟原來巴東公安披露的案情相矛盾的,公安的披露是有問題的,要不夏霖律師也不會這樣講。」
  
「案子目前的進展是在有一定的曝光度基礎上的,是在輿論監督公權力的基礎上的,巴東當局就不能隨心所欲的枉法裁判,現在公眾有一個很清晰的觀念鄧玉嬌是正當防衛,鄧玉嬌應該是無罪的。這也是專家學者、法律人士的共同看法。」
  
他說,根據夏律師披露,和公安方面也有一些披露,人們完全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斷。「在法律已經很清楚地判斷下,當局如果還想玩貓膩,就要付出更大的代價。在輿論上,當局已經失掉很多很多的道義資源,再發展下去,就是確確實實的在犯罪。」
  
「當局再三權衡,只能按照目前的這個模式走,不然激起更大的民憤。」

律師:民眾繼續觀眾 直到水落石出
  
對於鄧玉嬌案另兩名重要人物黃德智和神秘鄧姓官員,李和平說:「對案發中的另外二名重要嫌疑人,當局一直沒有給與任何回應,也沒有任何逮捕消息。按正常途徑,這二個人應該要刑拘,但地方政府再三變來變去的不按照事實說話,當局已經為此付出很大的代價。」
  
李和平律師表示,如果網民持續的關注,那麼另外涉案的二名也會給公眾一個交待。
  
此外,李和平認為,官方所公布的信息具有明顯的導向性,「他們(官方)把對鄧玉嬌最有力的東西不說,而把一個非常牽強的東西來說。」他說:「巴東公安沒有用正當防衛,而是用了自首的理由,他認為正當防衛是一種公民的一項合法權利,而自首是一個情節的問題,自首可以輕判也可以重判,而正當防衛一定就是無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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