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法庭內揮刀砍人 法庭人員嚇得躲起來

【新唐人2009年5月27日訊】(中央社台北27日電)中國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法院白邑法庭昨天發生1起公然在院內殺人案,被告遷怒於前來旁聽的女方親屬,在法庭院內揮舞鐮刀砍人,案發後法庭工作人員竟然嚇得躲藏起來。

據雲南春城晚報報導,這名犯罪嫌疑人事後大搖大擺地從法庭院內逃走。

死者張麗萍的丈夫李文華悲痛地講述案發經過。他說,昨天中午12時40分左右,昆明市嵩明縣法院白邑法庭開庭審理1起離婚案件。開庭前10多分鐘,當事雙方10多人陸續進入白邑法庭院內。隨後,雙方在法庭內的院子裡發生口角。

爭執中,被告人鄧家喜從車上拎出1把長鐮刀後,嘴裡一邊喊著「砍死你」,一邊揮舞著長鐮刀衝向妻子楊昌美(原告),朝她胸部就是幾刀。

前來旁聽楊昌美的表妹張麗萍見狀,慌忙上去阻攔。沒有想到,鄧家喜瘋狂地朝張麗萍背部、腰部連捅數刀。之後,鄧家喜扔下凶器,一邊罵一邊大搖大擺地從法庭院子走出去。

5分鐘後聞訊趕到現場的李文華說,案發後,法庭人員竟然嚇得躲了起來,法庭裡沒有見到1名法警和法官。

家屬隨後撥打110報警,警方趕到現場後才將2名傷者送往當地的嵩明縣滇源鎮中心衛生院搶救,但張麗萍搶救無效身亡。楊昌美後被轉到嵩明縣醫院,由於傷勢過重,又被轉到昆明搶救,還沒有完全脫離危險。

死者親屬表示,事發時法院無人干預,儘管院中停有車輛,院方也沒有送傷者進醫院,還是警察到現場後才用警車將傷者送到醫院搶救。

案發後,嵩明縣法院白邑法庭把大門上鎖。記者在法庭大門口看到,地上還留有許多血跡。眾多記者多方交涉,仍被拒絕採訪。

據報導,死者張麗萍28歲,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與丈夫李文華結婚5年多,有一個4歲的女兒,而且還帶有殘疾。李文華悲痛地說,妻子死亡的消息,現在還沒有告訴年幼的女兒,也不敢告訴父母。

昨日下午5時許,李文華的父母陸續趕到醫院,在醫院的急救室裡見到兒媳慘狀,兩位老人差點癱坐地上。

之後,情緒激動的家屬紛紛在醫院質問:法庭內怎麼能帶進凶器?案發後,法庭人員到底哪裡去了?為什麼到現在,法院還沒有一個說法?

死者家屬認為,進入法庭後,法院方面有責任和義務保障當事雙方的人身安全。張麗萍的死,法庭方面應承擔全部責任。他們將向法院索賠人民幣300萬。法院對此則不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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